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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电武穴黄石热电搬迁扩建2台66万千瓦项目文物保护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2023-10-07 17:57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华电武穴黄石热电搬迁扩建2台66万千瓦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华电武穴黄石热电搬迁扩建2台66万千瓦项目(项目代码:2209-420000-04-01-640575)及《华电武穴黄石热电搬迁扩建2台66万千瓦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二、同意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涉及的铸钱炉遗址采取考古发掘的方式予以保护。考古发掘工作应由具备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实施,地方文物部门予以配合,考古发掘应由发掘单位另行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同意后开展。

三、考古发掘工作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请你公司予以协助。对文物造成破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同时,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采取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支付。

四、如项目选址发生变化,应由文物考古专业机构另行进行文物调查,并出具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见性,在施工过程中,如新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处理。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92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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