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有关意见的函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查〈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请示》(鄂路函〔2023〕83号)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309-421100-04-01-868926)及《福银高速公路小池至黄梅段改扩建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二、该工程线路应避开黄梅县文物保护单位瞿氏家族墓地、蒋氏家族墓地文物本体。
三、同意对松林咀墓地、柘林寺遗址、李叉遗址等3处文物点采取考古发掘的方式予以保护,考古发掘工作应由具备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实施,地方文物部门予以配合。考古发掘由发掘单位另行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同意后开展。
四、考古发掘工作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请你中心予以协助。对文物造成破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同时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采取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支付。
五、如项目选址线路发生变化,应由文物考古专业机构另行进行文物调查,并出具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鉴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见性,在施工过程中,如新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处理。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24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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