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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2016-11-07 11:34 湖北省文化厅

  近日,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全市目前正在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文化部验收,成为“影响全国、领先中部”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一流、中部示范、宜昌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在于,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打造“诗歌之城”“钢琴之城”“读书之城”。二是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建成宜昌博物馆、音乐厅大剧院、奥体中心等一批重大场馆,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达100亿元。三是大力推进智慧文化服务工程,构建“市民文化e家”公共文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四是大力实施公共文化精准扶贫,保障所有贫困村实现“有文化活动场所、有农家书屋、有精神文明活动载体”。五是探索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行公共文化“点送式”服务,实现“点卷阅读”、“点单看戏”、“点师培训”、“点题观展”。

  按照中央、湖北省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结合宜昌特色,《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宜昌市基本文化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明确了宜昌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服务项目和内容、经费人员保障等3大方面26项54个指标内容,对市、县、乡三级政府应向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比国家标准,“宜昌标准”中的不少指标均有明显提升,同时新增了一些具体指标。以人均公共图书藏量为例,宜昌市的人均藏书量为1册,高于国家标准中提出的0.8册,省级标准中的0.75册,并且人均新增图书不少于0.05册。此外,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省标中的人均体育场地为1.7平方米,宜昌市的人均体育场地已经为2.2平方米,并提出全市人均体育场地达到2.3平方米的指标。在综合文化站建设与人员配备方面。省两办意见提出的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三级站以上建设标准,每个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2人以上,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全市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三级站以上建设标准,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最后,在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与省两办意见均没有明确的数量要求,综合我市现有文化志愿者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文艺团队发展情况,提出了按照占全市总人口1%的目标,即发展4万人的文化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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