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下半年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湖北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省2021年度下半年拟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集中审核,按照“各类活动原则上举办周期不低于两年”的要求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应按照两个《细则》中规定的范围上报,凡不属于规定范围的活动不予受理。
二、各市、州节清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通知下发到所辖县(市、区),汇总本地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严格把关,经各市、州领导签批后按时报审。
三、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1年下半年度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并连同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2)一并报送。申报材料要齐全,申报单位应为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不按要求申报的,不接受同期再次申报。
四、各地各单位应关注全国及我省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国清办相关通知要求,新增以下三项申报材料:
(一)提供《疫情防控管理部门评估意见》,出具评估意见的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应与主办单位平级,线上办节办会也应按要求提交。
(二)制定《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活动顺利举办;做好应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因疫情影响停止(或中止)活动的应急预案。
(三)增加《对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文字说明需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本届活动开支是否超过上届,如超过要说明原因;二是资金来源是否全部为财政资金,如果不是要列明具体来源;三是活动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转嫁费用,有乱摊派的行为;四是活动的礼品或礼金支出是否违规。
五、所有申报材料由主办方提交省节清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节清办按照分类办理的要求进行交办:一是节庆活动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二是展会活动由省商务厅办理;三是涉外论坛研讨会由省委外办办理;四是涉台论坛研讨会由省委台办办理;五是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由省委宣传部办理;六是社会组织举办的论坛研讨会由省民政厅办理;七是其他类型论坛由主办方按照国内会议要求进行申报。
请于2021年3月30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度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申报表 2.申报材料说明.docx.docx
湖北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