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厅直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有效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结合各处室职能,拟定了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该方案及职责分工经厅党组会审定,现印发各处室。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各处室职能,制定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并明确各处室职责任务。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力克服疫情对文旅行业扶贫的不利影响,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动力,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发展贫困地区的文旅产业为抓手,坚定信心、咬定目标、统筹兼顾,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对照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照单全收、逐一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1. 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是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按照《湖北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省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助贫困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场、非遗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建设。二是加强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建设。按照《湖北省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方案》,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下达专项资金2224万元,按照每个2万元的补助标准,对1112个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建设给予补助。三是推进贫困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贫困地区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贫困地区乡镇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分馆。(责任处室:财务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处、艺术处、非遗处)
2. 丰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文化活动。一是赴贫困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深入开展全省专业艺术院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和戏曲进乡村等惠民演出活动,不断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实施国家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工程。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下达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工程专项资金1092万元,支持25个国家贫困县和3个省级重点贫困县所属的364个乡镇,按照每个乡镇3万元的补助标准,开展村戏曲进乡村工作。(责任处室:艺术处、公共服务处、财务处)
3. 强化贫困地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文旅人才输送和培养。一是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计划向“三区”选派文化工作者588名、培养文化工作者33名。二是继续实施“三支一扶”文化岗大学生招募选派工作,遴选优秀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开展志愿服务,充实基层文化岗位力量。三是有侧重地遴选贫困地区优秀文旅人才参加全省文化和旅游能人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和全国文旅系统各类培训活动。(责任处室:人事处)
(二)切实做好巴东县定点扶贫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根本,聚焦我厅定点帮扶县巴东县贫困人口现状,全面查漏补缺,深入了解帮扶需求情况,协商制定2020年中央和省直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确保巴东县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实现整县摘帽,并帮助建立扶贫攻坚长效机制。
4. 推进对接帮扶项目落实。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直单位定点扶贫、省内区域协作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扶组办发〔2020〕1号)要求,在做好行业扶贫的基础上,作为牵头单位,协调华中能源监管局、同济医院、中南民族大学等12个中央、省直单位与巴东县对口帮扶单位签订2020年省直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对照责任书内容,做好相关扶贫项目对接工作,推进上述单位对照责任书落实帮扶项目,认真梳理完成及推进情况。积极协调省政府适时组织召开巴东县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责任处室:办公室、财务处)
5. 支持巴东县文旅业发展。一是支持文旅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和指导巴东县“四馆三场”和旅游厕所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非遗展示馆、剧场和排练场、景区旅游厕所项目,落实财政经费给予支持。加快旅游厕所建设,指导巴东县做好巫峡口、巴人河、绿葱坡滑雪场等旅游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级“十四五”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纳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中统筹考虑。二是支持创建工作。指导支持巴东县开展湖北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支持牛洞坪、巫峡口、江家村等特色文化村建设。指导巴东县艺术精品创作,对文化剧目《神农溪》予以支持。继续支持改善和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试点工作。三是支持赛事活动。支持举办“2020年第八届长江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廪君文化旅游节,将巴东旅游产品纳入全省旅游宣传营销内容。(责任处室:财务处、公共服务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艺术处、宣传推广处)
(三)扎实做好穿心岩村对口帮扶工作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做好我厅驻巴东县穿心岩村定点帮扶工作。坚持以产业帮扶为主,特色旅游帮扶为辅,一户一策全力攻克“坚中之坚”,在完成省、州、县三级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完成国家验收,确保穿心岩村如期出列。
6. 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堡垒战力。带领村支两委切实履行职责,建强建实村级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支部党员积极性,积极培养一批带动全村脱贫致富的领头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进一步加强优秀青年培养,发展2名预备党员,为村党支部增添新鲜血液,增强村支两委战斗力。开展好“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接厅机关、厅直各支部开展好“为扶贫办实事”“关爱留守儿童”“结对认亲帮扶”等活动。(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7. 消除疫情影响,确保扶贫质量。对全村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信息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评估因疫情影响外出打工、农业生产而造成返贫风险的相关情况,迅速制定针对性方案予以解决。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村内尚未脱贫的贫困户、边缘户的扶持力度,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一户一策,综合利用政策兜底、发展产业、就近务工、教育扶贫等措施,确保8月底全部达到脱贫标准。(责任处室:人事处,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
8. 聚力农业发展,提高致富能力。坚持“因户施策、讲求实效、长短结合”的原则,发展优势产业、养殖业提升贫困户造血功能。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地指导开展农技培训,提升生产技能,提高作物亩产。加强与有关企业的合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回购、销售渠道,保障村民利益。巩固成熟产业高山蔬菜的种植500亩。扩大药材种植面积,贝母300亩,银杏1300亩,玄参300亩。推广种植魔芋、葡萄、板栗、核桃、杨桃、猕猴桃等50亩经济作物,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拓宽致富途径,降低返贫风险。扶持有能力的村民养鸡、猪、羊、蜜蜂等。(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
9. 发展文旅产业,激发脱贫内生动力。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以野三关镇“湖北特色小镇”为支点,将穿心岩村纳入旅游线路,带动形成集群效应,反哺穿心岩村脱贫攻坚。争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对进入穿心岩景区的主干道和部分村组级道路10公里进行拓宽和硬化改造,改善通行环境。新建村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改善接待条件。利用好民宿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扩大支持贫困户利用空余房屋开办乡村民宿,力争年内达到1000人次的接待能力。改善景区至南湾安置区2.5公里沿道环境,打造村级景观道。完善村文化活动中心设施设备。挖掘整理当地土家族传统文化,丰富村民文化生活。(责任处室:人事处、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非遗处,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
(四)推动贫困地区文旅产业发展
扎实开展贫困县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工作,以9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推进贫困地区文旅融合发展,以及文化旅游与农业、农产品加工等其它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使文化旅游业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和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来源。
10. 加强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协调交通部门,推动贫困地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达2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提升和完善引导标识标牌,科学规划线路,推进“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支持37个贫困县旅游厕所建设和符合条件的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竞争性分配方式落实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37个贫困县旅游厕所、游客中心、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和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推动贫困地区自驾车房车营地、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标识系统等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财务处)
11. 推进贫困地区文旅产业融合项目开发和建设。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资源较富集的贫困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指导和文旅融合项目的规划、策划,推动建设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性强、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文旅融合产业项目。充实完善重点项目库,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建设计划。建立健全贫困地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有序推进。(责任处室:产业处、政策法规处、资源开发处、财务处)
12. 推动贫困地区文旅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紧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在贫困地区培育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挖掘“一红一绿”文化旅游资源,扶持指导有条件贫困县积极参与荆楚文旅名县、文旅名镇、文旅名村等“十大示范品牌”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旅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贫困地区乡镇、村文化旅游产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打造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带动贫困户就近创业就业,建立可复制可推广文旅产业扶贫模式。(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产业处、文物处、非遗处)
(五)推动贫困地区文化旅游消费
顺应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提质增效新趋势,通过在贫困地区实施一系列文化旅游消费举措,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快速恢复,不断激发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助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3. 推出惠民消费措施。鼓励贫困地区出台针对抗疫对口支援地居民的特殊优惠政策。探索贫困地区旅游景区联票制度。将提振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惠游湖北”、“湖北人游湖北”等系列宣传促销活动的重点,在市场宣传、消费补贴等方面向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指导贫困地区A级旅游景区、A级旅行社、影剧院、演艺场所、星级饭店等文旅企业制订惠民消费措施,精心培育消费群体,引导消费需求。(责任处室:市场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财务处)
14. 优化产品供给。丰富贫困地区特色文化旅游产品,转化贫困地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建设成果,以全域旅游示范区为依托,加大贫困地区优质文化旅游产品的供给。实施“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行动计划,进一步擦亮长江文明、三国文化、武当古建筑等标志性文旅品牌,扩大贫困地区品牌影响力。支持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等业态发展。组织旅行社在贫困地区推出一批绿色生态游、康养健身游、乡村体验游、休闲度假游等精品线路,协调开通汉十(武恩)旅游专列。(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产业处、宣传推广处、文物处、非遗处)
15. 开展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省内网络平台经营单位与贫困地区合作,以网络大V、网红开展线上线下旅游宣传推介,打造“流量经济”。利用“318国道”、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一江两山生态旅游公路、幕府山旅游环路等资源,整合沿线旅游景区、自驾游营地、文化场所及活动等要素,策划设计自驾游主题线路,开展系列自驾游活动,并利用新媒体广泛传播,吸引省内外游客。(责任处室: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
16. 严格规范市场监管。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加强黑名单管理,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理顺旅游投诉处理机,净化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责任处室:市场处、安全监管处、执法监督处)
(六)开展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
根据省扶贫办《湖北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省直单位责任分工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和恩施州实际,与浙江省、杭州市对接,通过项目对接、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积极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以杭恩旅游深度合作项目为依托,深入推进两地政府间、部门间、企业间和市场间的深度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大恩施州旅游在浙江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开展杭恩文化和旅游帮扶活动,进一步提升恩施文化旅游影响力,为恩施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
17. 加强项目对接。一是积极与杭州对接,争取杭州市对恩施州智慧旅游项目二期建设进行指导支持,不断提高恩施州旅游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应急指挥调度、产业运行监测、服务游客客户端等智慧旅游板块建设,力争恩施州智慧旅游建设水平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二是积极与杭州市对接,请求杭州市积极指导支持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编制《恩施州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办公室)
18. 加强交流合作。一是支持推进杭州市和恩施州的深度协作,让促销效益持续释放。以恩施赴杭州、浙江文化旅游集约推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恩施州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深入推进两地政府间、部门间、企业间和市场间的深度协作,巩固杭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落户恩施工作,使浙江省特别是杭州市成为恩施州重要客源地市场。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提升恩施州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持续推进两地旅游管理人才观念互通、思路互动、能力互学、本领互帮,帮助恩施州提升旅游人才队伍的业务素养。(责任处室:宣传推广处、人事处)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厅党组和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继续选派优秀干部脱产组成驻村工作队,承担驻村帮扶任务。指导贫困地区制定符合本地特点和实际需要的文旅发展规划。指导贫困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文化和扶贫工作的督导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厅领导、厅直单位和机关处室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各相关处室按方案分工建立文化和旅游扶贫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结合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指标,加强检查督办,做到一季度一督办,半年一小节,结合问题抓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扶贫工作成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优秀的文化和旅游产品。用文艺作品宣传党中央、省委扶贫工作战略部署和文化旅游扶贫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总结宣传扶贫攻坚鲜活事例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现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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