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遗址传承发展,打造荆楚文化重要标识,2019年省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
目标是到2023年,围绕“人类起源”“文明起源”“楚文化”“三国文化”“土司文化”“红色文化”“荆楚名人”等主题,建成开放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不少于20个,大遗址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成为中国大遗址保护南方示范区。
实施对象为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影响深远,体现荆楚人民独特创造、价值理念、精神追求,具有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大遗址,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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