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5年第二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5年第二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2025年4月,湖北省怡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7名游客参加“俄罗斯海参崴”境外旅游行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湖北省怡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停业整顿3天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毛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擅自指定购物场所案
2025年5月,湖北爱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纯玩大清梭地狮”旅游行程,在未与游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在行程中增加旅游合同规定之外的购物场所,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湖北爱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责令停业整顿15天、没收违法所得760元、罚款人民币11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某某处罚款7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收取购物回扣案
2025年6月,日照环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开展“6.18广西桂林游”,以低价引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收取回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日照环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282.4元、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潘某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员余某某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5年3月,导游钟某某、柯某某接受未取得旅行社资质的湖北众行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委托,为该公司组织的研学游活动提供导游服务,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对钟某某处没收违法所得595元、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对柯某某处没收违法所得907元、罚款1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虚构“政府合作”项目欺骗游客购物案
2025年7月,湖北国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参加“恩施五天四晚”旅游行程时,以“中缅政府合作,商品补贴优惠”等不实信息诱骗游客购物收取回扣,该公司还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湖北国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23.2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钟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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