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微博|繁体 |登录|注册

关于印发《湖北省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从业人员三年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6-04-14 09:44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加强旅游住宿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与服务水平,为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支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湖北省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从业人员三年培训计划》,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3日


湖北省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从业人员三年培训计划

(2026—2028年)

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和“知音美宿”民宿是我省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也是我省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支撑。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从业人员是旅游住宿服务的提供者和品牌形象的展示者,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在提升旅游住宿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住宿业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旅游住宿行业业态日趋丰富,但企业服务标准不一,从业人员流动率较高,培训制度不健全,在职培训体系不完备,培训范围不全面,影响了接待服务质量的稳定和提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文化创新战略,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全面提高我省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原则

(一)对接行业、服务发展。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把服务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发展作为培训出发点,围绕实施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国家标准和省级民宿标准,紧扣行业发展实际,关注行业发展问题,回应行业发展需求,引导行业发展方向。

(二)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坚持点面结合,以文旅部门旅游住宿行政管理人员、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经营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等为重点,更加注重管理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整体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三)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对各地区、各住宿业态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从业人员培训的分类指导。统筹发挥政府部门、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旅游院校、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推进行业培训的开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大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人才培养力度,培育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好的从业人员队伍。从2026年开始,有计划、分层次、有侧重地开展培训工作,三年内线上线下培训实现各级文旅部门旅游住宿行政管理人员、星评员、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和“知音美宿”民宿)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培训全覆盖。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线下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线下培训合计不少于5000人次,培训任务按各市州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比例分配。通过培训,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培训体系更加完善,培训制度更加完备,培训方式更加丰富多元;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进一步提升,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明显增强;行业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吸引力明显提升。

三、培训内容

以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主要工作岗位的技能培养为核心内容,以旅游住宿业发展趋势、新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品牌打造、特色经营、市场营销、质量控制、成本管理、节能减排、人才建设、提质增效等为拓展内容。

四、重点任务

(一)标准宣传。以宣传贯彻新版星级旅游饭店国家标准、等级旅游民宿国家标准、湖北省旅游民宿服务质量团体标准为重点,解析标准条款,讲解标准操作实务,宣传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引领性、实用性,提高标准影响力。

(二)标准实施。以提高标准实施和监督水平为重点,加强对新版星级旅游饭店国家标准、等级旅游民宿国家标准、湖北省旅游民宿服务质量团体标准实施和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要点、访查规范等的培训,强化标准落地质量。

(三)质量提升。以标准为指导,针对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培训,引导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和“知音美宿”民宿)适应新环境、应用新技术、满足新需求,推动行业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五、培训分工

按照省级重点培训、市州普遍培训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旅游院校、行业协会可积极组织和参与行业培训。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管理人员、省级星评员、全省四星级以上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四星级以上“知音美宿”民宿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建培训师资队伍,举办全省星级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技能竞赛,依托全国旅游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发掘全省范围内行业优秀典型,遴选一批“标杆服务员”,开展案例教学。指导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组织开展本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星评员、三星级及以下饭店和三星级“知音美宿”从业人员的培训。举办本地区星级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技能竞赛,组织参加线上培训。发掘本地区行业优秀典型,指导三星级及以下饭店、三星级“知音美宿”组织开展本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负责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制定企业内部培训规划和制度,开展管理规范、服务规范、操作标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培训,开展火灾、自然灾害、饭店建筑物和设施设备事故、公共卫生和伤亡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旅游院校、行业协会可以通过设置培训课程、提供培训师资和场地等形式,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星级旅游饭店 (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提供培训服务,参与行业典型的宣传报道。

六、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线下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进一步创新模拟式、体验式的培训模式。线上培训依托全国旅游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鼓励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企业与旅游院校、行业协会之间采取对口帮扶、结对子等方式开展培训。

七、培训师资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从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中高级管理人员、旅游院校、行业协会及公安、卫健、消防、市场监管、意识形态等相关领域选聘组建培训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师资参加培训和调研;完善师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标准实施、经营与管理典型案例库。

八、培训保障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知音美宿”民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培训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积极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政策支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旅游住宿业从业人员年度培训方案,要将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工作需要,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培训方案、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培训工作情况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各市州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质量考核(文化和旅游领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每年度对各市州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适时开展3年总结评估。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