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表彰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省共3家单位、6名个人榜上有名。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襄阳市群众艺术馆(襄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获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馆长、常务副主任、研究馆员张晓惠,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李彬,武汉纺织大学教授叶洪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大冶刘小红刺绣艺术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小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民族文化馆馆长、副研究馆员刘光菊,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湖北英侠传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覃侠获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文旅部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系统性保护新阶段,在新时代呈现出保护传承发展的新气象,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再创佳绩、续写荣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记者王晶、通讯员鄂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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