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强省,丰富老百姓文化活动的建议
来信时间:2016年6月
来信内容:这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武汉市的旅游越来越红火,文化旅游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比如辛亥革命博物馆、科学技术管、江汉关博物馆等等,每到节假日总是人满为患,但是好多人却忽视了传统文化的魅力与价值。不符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讲话精神,与湖北省是文化大省的实际地位不符。我要建议的也我所了解和看到的。 我想建议的就是要大力支持湖北最大的地方戏曲楚剧的发展,湖北没有想北京那样发展京剧、没有像安徽那样发展黄梅戏、没有像天津那样发展相声,这些都是摸得着、看得见的文化产业。安徽电视台有为黄梅戏打造的舞台、河南有梨园春、天津的相声、东北二人转都搞得风生水起的,湖北貌似没有。 每个星期六会出去逛逛,在武汉三镇会发现几个定点表演楚剧的班子,戏迷非常多,其中不乏许多年轻的观众和演员,中山公园和户部巷附近是比较集中的,人们对这种文化的渴求是非常大的。 1、建议政府部门可以牵头定期搞些戏曲比赛啊,举办戏曲节啊、比如江滩的惠民演出啊应该多搞些,看见三镇的民间戏班子像打游击似的,不想以后只能在电视上看到它了。 2、能不能再湖北台也搞一些戏曲的节目。 3、能不能多送戏下乡、进社区、特别是进大学,定期在武汉市的群众活动场所去搞些戏曲演出,联系组织民间艺人和老百姓参加,比如江滩的惠民演出。 总之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楚剧的发展,重视传统文化的发展,前两天湖北高校“楚剧剧社”在武汉大学人文学馆宣布成立,许多大学生都非常喜欢,在中山公园居然看见一二十岁的小伙子表演楚剧,这不都证明了老百姓对这一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的传承。
回复时间:2016年6月
回复内容:
您好!
您通过“湖北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关于文化强省,丰富老百姓文化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推动湖北戏曲传承发展
(一)搭建省级平台,展示剧目创作成果
2008年以来,省政府每3年举办一届湖北艺术节;省文化厅已连续七年举办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湖北省楚剧艺术节、湖北省荆州花鼓戏艺术节和全省地方戏曲演员比赛等全省性地方戏曲专业活动,对全省戏曲剧目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如2014年举办的第二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14台大戏、35出小戏折子戏参加艺术节惠民展演,汉剧、楚剧、黄梅戏、荆州花鼓戏、东路花鼓戏、提琴戏等19个地方戏曲剧种参演,涵盖了我省60%以上的地方戏曲剧种。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湖北戏曲传承发展人才基础
我省积极探索文艺人才成长规律,创新用人机制,搭建人才成长平台,组织实施湖北省舞台艺术百人培养工程,加大名家、名角培育力度;举办舞台艺术编导班、剧本创作人员研修班、地方戏曲音乐创作和表演人才能力提升班等培训班,提升全省艺术创作和表演人才的能力;以省艺术研究院为龙头,加强编剧、导演、音乐、舞美等创作人才培养;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与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联合开办楚剧、汉剧、黄梅戏定向班,支持市县戏曲院团与艺术院校联合办班,推动戏曲院团形成合理人才梯队,夯实湖北戏曲振兴发展的人才基础。
(三)出台系列文件,为湖北戏曲传承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保护与发展湖北地方戏曲的通知》,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
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文联关于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戏曲振兴发展计划(2016—2020年)》、《湖北省京剧振兴发展计划(2016—2020年)》等系列文件,为湖北戏曲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四)设立专项资金,为湖北戏曲传承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一是省财政设立湖北省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起,平均每年安排300万元资助全省地方戏曲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剧种保护研究和地方戏曲活动,对湖北地方戏曲保护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从2015年起,省财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地方戏曲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如2015年800万元,2016年1600万元,为推动湖北地方戏曲传承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是加大对省直文艺院团重点新创剧目的创作补贴。省财政对省京剧院新创重点剧目给予经费支持,每年给湖北省演艺集团安排800万元专项创作经费,安排1600万元支持省演艺集团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
三是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市州挂省牌戏曲院团发展。黄冈市的省黄梅戏剧院、襄阳市襄州区的省豫剧团、鄂州市省京剧二团、潜江市的省荆州花鼓戏剧院、孝感市孝南区的省实验楚剧团等院团,省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其发展。
二、坚持开展惠民演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坚持每年开展全省专业艺术院团送戏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活动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省文化厅连续24年坚持每年组织举办一届全省专业院团送戏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活动,全省专业艺术院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常年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取流动舞台车、文艺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上山上到顶,下乡下到底”,把精彩的文艺节目送到山乡村落、田间地头,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年均演出2万场以上,服务观众2000多万人次,有的院团一年演出达到400多场。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送戏下乡已经成为基层群众最欢迎、实施效果最佳、受惠人群最大、社会反响最好的文化惠民项目,真正做到了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二)持续组织举办系列主题性展演活动
从2010年以来,省文化厅连续7年组织举办“百团千村万场戏”、“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湖北省优秀剧目展演月、“我们的中国梦”湖北省百团送戏进万家、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湖北省优秀剧目展演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展演、“我们的中国梦”湖北省地方戏曲获奖剧目展演、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优秀剧目展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优秀剧目展演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主题性展演活动,打造“秋之韵•东湖音乐会”品牌,全省专业文艺院团主动作为,深入城乡社区、乡镇村落、剧院和广场、军营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活动,加大优秀作品宣传和推广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我省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三)全面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
近年来,我厅采取送戏进校园、请师生进剧场、辅导学生戏曲社团、组建“湖北地方戏曲高校传播中心”、举办大学生戏曲比赛、大学生戏曲剧本创作比赛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加强戏曲年轻观众的培养,为推动湖北戏曲传承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2016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湖北省“戏曲进校园”工作落实方案>、<湖北省大中专学校戏曲工作“八个一”>、<湖北省中小学戏曲工作“八个一”>的通知》,下发《省文化厅关于全省戏曲院团进一步做好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通过组织实施制作一批戏曲教学课件、开办一档校园戏曲电视栏目、推荐一批戏曲经典曲目、上好一门戏曲知识课、每校每年免费观看一场戏曲、举办一期戏曲夏令营、建设一批戏曲社团组织、组织一次全省校园戏曲展演活动、创建一批戏曲工作示范学校等举措,形成戏曲进校园工作和校园戏曲活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更多年轻观众。目前,各地和有关单位正按《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具体细化本地展演方案,积极开展进校园演出活动。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2014年以来,省文化厅单独举办或联合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了两届“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全省群众广场舞等社会文艺团队展演活动,各地公益性文化部门也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地域特色浓厚的群众文化活动,如武汉市群众艺术馆每年在江滩举行的“武汉之夏”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只要天气条件具备,群众文化工作者都会为群众组织惠民演出活动。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对戏曲传承、保护和文化惠民演出等工作,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全省艺术管理部门、艺术工作者和群众文化工作者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做出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祝您夏日安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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