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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邀请国外艺人来汉进行非盈利性演出如何办理

2017-09-30 09:00 湖北省文化厅

  来信时间:2017年9月

  来信内容:您好,我们中心要邀请德国乐队来艺术中心进行非盈利性质的演出,邀请来的德国乐队将在403艺术中心的红椅剧场(是登记过的演出场所)进行演出,是在文化厅审批吗?能否告知具体流程呢?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回复时间:2017年9月

  回复内容: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演出是否属于营业性演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凡有其中一种情况均属于营业性演出。2、如果是营业性演出,看演出举办场所,403艺术中心的红椅剧场是否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如果是正规演出场所,且属于营业性演出,属于省文化厅审批的演出活动。3、如果是非营业性演出,需到文化厅外联处办理文化交流的有关外事手续,具体请咨询外联处:027-68892310。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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