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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9-04-20 09:4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1-14601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布日期 2019-04-20
有 效 性

                        单位:万元
地区项目名称补助金额资金使用范围
合计1497
武汉市175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5苏恒泰油纸伞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5武汉花灯扎制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70武汉大禹治水传说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武汉杖头木偶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1.2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武昌鱼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古琴艺术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李金钊、贾振南、陈受新、危 鸣、刘 敏、于盛乐、周淑莲、姚俐玲、马守志、张义生、刘惠武、蔡建新、林修森、任本荣、黄春萍、喻少林、王永中、潘正斌、孙昌弼、卢永良、李光明、刘国瑞、马彩丽、汪兆辉、卢耀武、陆国年、杨谟超、凃崇华、夏青玲、黄晓华、陆鸣、陈世鑫、付三元、吴卫民、余继先、苏峰、邹志平、常福曾、梅红运、郑胜利、邓道航、李进、张友海、黄荣华;蒋太寿、方启雄、沈远义(蔡甸区)等4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40(喻少林、郑胜利、汪兆辉、李和发)每人补助10万元。
新洲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7竹雕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4.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黄新民、黄三龙、徐海清、江远斌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黄陂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8黄陂泥塑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杨德元、易厚庆、彭发生、刘元生、李和发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黄石市44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3刘会伦、贾德生、龚顺启、王恒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贾德生)补助10.6万元。
大冶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28大冶刺绣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佛像雕塑工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尹国安、刘小红、尹娇英、尹德甫、吴远鸿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阳新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费丽君、宋炳炎、张丙兴、白英、石景兴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十堰市92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8武当太乙五行拳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钟云龙、杨群力、覃献平、蔡星生、赵连武;官守华、郭贵颜(张湾区);祝华英、王泰科、陈吉炎(武当山特区);查茂华、任顺全(郧西县);尹维鹏、向世全(房县)等1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丹江口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28均陶烧制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孙富德、付启兵、侯同贵、郭旭阳、王德学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候同贵)每人补助10万元。
郧阳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5郧阳二棚子戏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刘显华、耿家喜、杨有滋、李从龙、龚传茂、王世成、金荣华、贺建新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竹山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8竹山绿松石雕刻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熊仁宝、蒋继祥、闻宜华、任少勇、王义富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竹溪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3向坝民歌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杨振武、黄彩平、周毓成、杨福凤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荆州市182
市本级荆州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补助经费50用于工作站建设。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5汉绣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5荆州民间刺绣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3汉剧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陈顺珍、朱家兴、陈官保、毛明康、孙宏成、陈厚生、傅凤兰、关业清、杨新兰、张先松、邹传志、敖兴华、杜道子、李书珍;徐华(公安县);赵植中、唐会炎、王金明、刘锋(石首市);罗凤桂、王斯彬、田维银(监利县)等2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10(毛明康)补助10万元。
荆州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24施传武、黄清芳、段家红、张世模、王孝珍、夏裕谷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王孝珍、张世模)每人补助10.2万元。
松滋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2松滋双镲锣鼓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宁远俊、熊小毛、李  丹、沈新玉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江陵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1侯礼芳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侯礼芳)补助10.4万元。
洪湖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2搭虾子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胡家松、周祖山、夏红树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夏红树)补助10万元。
宜昌市174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9李作权、余祖礼(兴山县);林志清、杨先政(远安县);陈继业、鲍传华、祝光圣(当阳市);高新章、栾礼周(夷陵区);何建刚(伍家岗区);王光德、郑承志、傅永香(秭归县);樊孝珍、覃好斌(五峰县)等15人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夷陵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51夷陵版画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雾渡河民歌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分乡皮影戏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杨龙洲、杨春善、肖世芹、袁国本、向德文、姚继忠、陈维刚、周永明、韩启章、徐成树等10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陈维刚)补助10万元。
伍家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0长盛川青砖茶传统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万元。
岗区
宜都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2赵兴寿、丁开清、陈洪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赵兴寿)补助10.2万元。
枝江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3李绪贵、王家全、杨和春、曹一福、蒋红星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曹一福)补助10万元。
兴山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6蔡德义、梁望生、李作权、金开亮、屈承望、万能干、万梅知、万会知、雷杰秀、王万斌等10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秭归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6王祖湘、董长华、严明军、徐正端、向富昌、向维平、熊作政、罗留英、鲁邦文、王文彬等10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长阳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29田卜栋、李德翠、覃远新、王道本、覃好群、马协菊、覃春波、刘泽刚、田文宣、杨士朋、秦道菊、王新华、田承干、康玉泉、田少林等1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田文宣、康玉泉)每人补助10万元。
五峰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38星岩坪山歌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毛开善、付吉佳、向昌敬、隗传章、余现炳、钟立、王德才、王德方、陆先模、李子元、高家尧、向科美等1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向昌敬、余现炳)每人补助10万元。
襄阳市72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1襄河道坠子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郝桂萍、李旭升;彭玉芳(樊城区);陈修改(襄州区);席连忠、蔡欣弟、彭建伟(老河口市);王生田、常建国、邱克宁(宜城市);秦大武、邓鸣松、李树林、肖波、刘国武、李树林、李秀玲(南漳县)等1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枣阳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5枣阳粗布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4.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魏兆合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谷城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36黄杨木雕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石花奎面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朱忠芳、周银山、林永云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朱忠芳)补助10万元。
鄂州市29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29传统棉纺织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玉连环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陈国民、胡小平、严  斌、严基树、倪珍云、夏祖康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荆门市70
东宝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2梁山调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李光菊、邓静、张本志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钟祥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2钟祥蟠龙菜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武清高、肖春林、邵仙墙、罗开春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武清高)补助10万元。
京山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徐波、夏大中、杜兆芳、倪未同、李世良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沙洋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3杨传新、朱德财、代德安、赵月龙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代德安、朱德才、赵月龙)每人补助10.2万元。
孝感市52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9孝感米酒制作技艺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何宣川;池福新、胡云甫、刘爱清、鲁建群、杨双桥、徐惠斌、黄运华(孝南区);周敦环、张玉义(孝昌县);王汉卿、滕德清(云梦县);伍柏林、卢银生(应城市)等1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每人助0.6万元。
汉川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7马口陶器烧制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熊乃国、胡圣幼、李明星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安陆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3李白在安陆传说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1.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谢问家、张明清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大悟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郑国元、李述明、张友猛、陈登梅、叶春来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黄冈市146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5东坡饼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高厚鹏、张辉、张彬;许计生、潘仲英(罗田县);游玄德、张仕贞、王贤臣、徐柏云(英山县)等9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黄州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1牌子锣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王资腊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团风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1丝弦锣鼓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徐贤安、熊堤生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徐贤安)补助10万元。
红安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9红安大布传统纺织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4.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张绍国、黄珍兰、钟先梅、席和玉、胡伟齐、卢叔武、王恒发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麻城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24夏立松、宋元珍、蔡勤、占玉霞、娄绪炎、蔡金平、占丽华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宋元珍、蔡金平)每人补助9.9万元。
蕲春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8蕲春管窑手工制陶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韩善明、陈沫金、肖春姣、何良法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黄梅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4陈愿求、胡德稳、周桃荣、王慧君、徐记柱、雷杰、梅意清、涂小勇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梅意清)补助9.2万元。
武穴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2岳少明、刘国安、范道正、陈良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刘国安)补助9.6万元。
浠水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2浠水杂技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9.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刘永清、周金红、胡浠水、高焕文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咸宁市54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毕寅生(嘉鱼县);龚建平、权威(赤壁市);吴志奇、张李吴(通城县)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咸安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1钱开枝、胡继松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钱开枝)补助9.8万元。
通城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0黄龙牮纸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万元。
通山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30通山竹雕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杨芳酱油豆豉酿制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吉明瑜、焦明台、张善育、朱型淼、叶瑞祥、柯于朴、方素珍、夏淑兰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恩施州201
恩施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3太阳河民歌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杨洪顺、向大荣、黄知培、谢小苹、周金福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建始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4喜花鼓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吴际安、肖远游、冉启良、吕守芹、黄宗平、罗伦秀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冉启良)补助10万元。
巴东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5三峡传说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8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谭绍康、谭文碧、谭支秀、张厚彪、谭学聪、刘家富、田楚龙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张厚彪)补助10万元。
利川市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18坝漆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4.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沈金忠、李源道、刘守红、李兴爱、李联祥、牟利忠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宣恩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30土家族苗族绣花鞋垫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5.2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十姊妹歌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何松庭、侯安星、李忠和、周银菊、李美珍、董兴林、郑时兵、王义芳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咸丰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27绕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陈永丰、陈俊法、谢明贤、周礼乐、何  平、严一福、谢先华、马金现、易建明、曾志明、刘国鉴等11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谢明贤)补助10万元。
来凤县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29西兰卡普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4.2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秦维正、徐钊元、吴兆云、王耀志、向前和、刘未香、彭南清、田小英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吴兆云)补助10万元。
鹤峰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5肖宗祥、熊晓华、王兆梧、苏国明、彭文照、卢碧川、范先菊、曾焕学、吴美珍等9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苏国明、范先菊、卢碧川)每人补助9.86万元。
随州市42
市本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6何相安、刘凤莲、周永芳、陈小宝、余双英、刘迎春、项绍清;赵今月(随县);李重生(广水市)等9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周永芳)补助10.6万元
曾都区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26青铜编钟制作技艺及校音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4.2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曾都皮影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0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严开友、付随华、祝成超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仙桃市49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49仙桃贝雕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杨正发、翁吟樵、鲁美姣、蔡海林、李和鸣、严爱军、陈林英、夏祖勤、伍义志、李佑光、李洪源、 卢才军、汤运波、罗银山、马又甫等1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杨正发、蔡海林、伍义志)每人补助10万元。
潜江市55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55潜江竹编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潜江面塑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严祖斌、张振新、罗银娥、杨礼福、吴培义、魏敦辉、彭  伟、刘训义、郭德全、刘一容、关喜章、李万英、刘守钦、皮传喜、潘凤娥、陈正和等1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刘一容、杨礼福)每人补助10万元。
天门市44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传统工艺振兴)44天门蓝印花布制作技艺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补助15万元。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天门花鼓戏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9.4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李吉武、肖木轩、汪雪庭、梁少红、程云鹏、舒晋平、孙蒲庆、郑芹木、郭子亚、张支海、杨燕山、彭碧波、吴增贵、杨翠红、彭从新、彭先浩等1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汪雪庭)补助10万元。
神农架16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6下谷堂戏传承培训录制宣传片10.6万元。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吴开学、王宏宣、赵运龙、王宏宣、李思道、曾兴敏、王绪田、杨钿等、刘玉林9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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