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1-14604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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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日期 | 2018-05-09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地区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资金使用范围 |
合计 | 1289 | ||
武汉市 | 129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49 | 1、武汉杖头木偶戏、 古琴艺术、武当纯阳拳、灯彩传承培训各补助6.6万元,大禹冶水传说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于盛乐、周淑莲、顾耀宗、刘敏、李金钊、贾振南、陈受新、危鸣、姚俐玲、刘国瑞、李光明、马守志、张义生、刘惠武、蔡建新、林修森、王永中、黄春萍、任本荣、喻少林、陆国年、孙昌弼、潘正斌、卢永良、马彩丽、汪兆辉、卢耀武等2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36 | 钟惠然、夏菊花、姚长生、陈受新、顾耀宗、黄圣辉每人6万元 | |
蔡甸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五虾闹鲇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袁大昌、蒋太寿、方启雄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新洲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4 | 1、竹雕、牌子锣传承培训各补助6.1万元; 2、黄新民、黄三龙、徐海清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黄陂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黄陂泥塑传承培训补助7万元; 2、杨德元、易厚庆、彭发生、李和发、刘元生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东西湖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12 | 武汉国漆精制技艺传承培训补助12万元。 |
黄石市 | 35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黄石港饼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刘会伦、贾德生、龚顺启、王恒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大冶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9 | 1、大冶刺绣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大冶孔门拳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王贵武龙灯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尹国安、刘小红、尹娇英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阳新县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省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宋炳炎)6.2万元 2、费丽君、宋炳炎、张丙兴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
十堰市 | 121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 6 | 1、钟云龙、杨群力、覃献平、赵连武、蔡星生、祝华英、王清科、陈吉炎、官守华、郭贵颜等10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王清科 | |
张湾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张湾草把龙灯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 |
丹江口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9 | 1、丹江口武当太乙五行拳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 2、孙富德、付启兵、侯同贵、罗成双、郭旭阳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3)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付启兵 | |
郧阳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1 | 1、郧阳二棚子戏传承培训补助6.8万元; 2、李从龙、龚传茂、王世成、刘显华、杨有滋、耿家喜、韩发祥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刘显华、王世成 | |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经费 | 8 | 郧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
郧西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郧西上津火龙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查茂华、任顺全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竹山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4 | 1、堵河剪纸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竹山绿松石雕刻技艺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熊仁宝、蒋继祥、闻宜华、任少勇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竹溪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向坝民歌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杨振武、黄彩平、周毓成、杨福凤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杨振武 | |
房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房陵长歌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尹维鹏、向世全、胡元炳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胡元炳 | |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经费 | 8 | 房县门古寺镇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
荆州市 | 156 | ||
市本级 | 荆州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补助 | 40 | 用于工作站建设。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36 | 1、汉绣传承培训补助6.7万元,磨鹰风筝传承培训补助6.7万元,五虾闹鲇、挑担围鼓传承培训各补助6.4万元; 2、孙宏成、傅凤兰、陈顺珍、陈厚生、陈官保、朱家兴、毛明康、关业清、杨新兰、张先松、邹传志、敖兴华、杜道子、夏裕谷、胡家松、周祖山、夏红树等1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11.4) |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30 | 熊远桂、陈官保、朱家兴、陈顺珍、陈厚生每人6万元 | |
荆州区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 3 | 施传武、黄清芳、段家红、张世模、王孝珍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松滋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松滋滚灯舞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宁远俊、熊小毛、李丹、沈新玉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宁远俊、沈新玉每人6万元。 | |
公安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公安道情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 |
石首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7 | 1、石首荆河戏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赵植中、唐会炎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监利县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田维银)抢救性记录补助6.2万元; 2、罗凤桂、王斯彬、田维银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江陵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1、跳三鼓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侯礼芳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宜昌市 | 176 | ||
夷陵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3 | 1、夷陵版画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杨春善、肖世芹、袁国本、向德文、姚继忠、陈维刚、杨龙洲、李世安、周永明、韩启章、徐成树、高新章等1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经费 | 8 | 夷陵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
宜都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宜都民间吹打乐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赵兴寿、丁开清、陈洪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丁开清 | |
枝江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5 | 1、枝江手工布鞋、楠管传承培训各补助6.3万元; 2、李绪贵、王家全、杨和春、曹一福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李绪贵 | |
远安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远安花鼓戏传承培训补助6.8万元; 2、林志清、杨先政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兴山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2 | 1、兴山围鼓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蔡德义、金开亮、万能干、屈承旺、李作权、梁望生、万梅知、万会知、王万斌、雷杰秀、李作权等11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秭归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4 | 1、秭归皮影戏传承培训补6.2万元; 2、王祖湘、董长华、严明军、徐正端、向富昌、向维平、熊作政、罗留英、鲁邦文、王文彬、王光德、郑承志、傅永香等1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王文彬 | |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经费 | 8 | 秭归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
长阳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5 | 1、长阳吹打乐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 2、田文宣、康玉泉、杨士朋、马协菊、李德翠、覃春波、秦道菊、刘泽刚、刘为芬、王道本、王新华、田卜栋、覃远新、覃好群、田承干等1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刘泽刚、刘为芬每人6万元 | |
五峰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4 | 1、五峰采花毛尖茶传统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余现炳、钟立、向昌进、付吉佳、毛开善、高家尧、陆先模、李子元、向科美、王德方、王德才、隗传章、樊孝珍等1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毛开善、高家尧每人6万元 | |
当阳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当阳打鼓说书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陈继业、鲍传华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陈继业、鲍传华每人6万元。 | |
襄阳市 | 63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襄河道坠子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陈修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樊城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6 | 1、樊城玄门太极功夫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彭玉芳省级代表性传承人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彭玉芳 | |
老河口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老河口玉雕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席连忠、蔡欣弟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枣阳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黄酒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 |
宜城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赶象传承培训补助6.8万元; 2、王生田、常建国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南漳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高跷花鼓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秦大武、邓鸣松、李树林、肖波、刘国武、李树林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4.2万元 |
谷城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火居道音乐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艾会学、朱忠芳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保康县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吴克从 |
鄂州市 | 10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玉连环传承培训补助7万元; 2、陈国民、胡小平、严 斌、严基树、倪珍云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荆门市 | 44 | ||
东宝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沮漳皮影戏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李光菊、邓静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李光菊 | |
钟祥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梁山调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武清高、肖春林、邵仙墙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京山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5 | 1、熊门拳、京山民歌传承培训各补助6万元; 2、徐波、夏大中、卢朝忠、杜兆芳、倪未同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沙洋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沙洋十番锣鼓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杨传新、朱德财、代德安、赵月龙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孝感市 | 64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孝感麻糖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何宣川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孝南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杨店高跷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池福新、胡云甫、刘爱清、鲁建群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孝昌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孝昌大鼓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周敦环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云梦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黄香故事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王汉卿、滕德清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1.2) |
应城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膏雕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伍柏林、卢银生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1.2)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卢银生 | |
汉川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荷月手工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熊乃国、胡圣幼、李明星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大悟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大悟钢镰大鼓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郑国元、李述明、张友猛、陈登梅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郑国元 | |
黄冈市 | 106 | ||
市本级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东坡饼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5.6万元; 2、高厚鹏、张辉、梅意清、雷杰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黄州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牌子锣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 |
团风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丝弦锣鼓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徐贤安、熊堤生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红安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红安大布传统纺织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张绍国、黄珍兰、钟先梅、席和玉、胡伟齐、卢叔武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胡伟齐 | |
麻城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麻城皮影戏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夏立松、宋元珍、蔡勤、占玉霞、娄绪炎、蔡金平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罗田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罗田畈腔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许计生、潘仲英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潘仲英 | |
英山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英山缠花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游玄德、张仕贞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蕲春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蕲春艾灸疗法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韩善明、陈沫金、肖春姣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陈沫金 | |
黄梅县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 3 | 陈愿求、胡德稳、周桃荣、王慧君、徐记柱等5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武穴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文曲戏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岳少明、刘国安、范道正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范道正 | |
浠水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8 | 1、浠水杂技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刘永清、周金红、胡浠水等3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咸宁市 | 43 | ||
咸安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7 | 1、咸安竹雕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钱开枝、胡继松等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嘉鱼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1、嘉鱼呜嘟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毕寅生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赤壁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 | 6 | 1、脚盆鼓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龚建平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通城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6 | 1、赛锣赛亮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吴志奇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经费 | 8 | 通城县麦市镇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
通山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杨芳林瑶山红茶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5.8万元; 2、吉明瑜、焦明台、张善育、朱型淼、叶瑞祥、夏淑兰、柯于朴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恩施州 | 176 | ||
恩施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9 | 1、恩施板凳龙传承培训补助6.6万元; 2、杨洪顺、向大荣、黄知培、谢小平、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8 | 杨洪顺、邓玉书、杨胜伟每人6万元 | |
建始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5 | 1、建始丝弦锣鼓传承培训补助5.7万元,南乡锣鼓传承培训补助5.7万元; 2、吴际安、肖远游、冉启良、吕守芹、黄宗平、罗伦秀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巴东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0 | 1、巴东皮影戏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谭绍康、谭文碧、谭支秀、张厚彪、谭学聪、刘家富等6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谭绍康 | |
利川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21 | 1、坝漆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12万元,竹琴传承培训补助6.6万元; 2、沈金忠、李源道、刘守红、李兴爱等4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宣恩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1 | 1、滚龙连厢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何松庭、侯安星、李忠和、周银菊、朱锦泉、李美珍、董兴林、郑时兵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侯安星、冷浩然每人6万元 | |
咸丰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7 | 1、板凳拳传承培训补助6.1万元,地盘子传承培训补助6.1万元; 2、陈永丰、陈俊法、谢明贤、周礼乐、何 平、严一福、谢先华、马金现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周礼乐 | |
来凤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29 | 1、来凤漆筷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12万元,土家族花鼓传承培训补助6.1万元,打安庆传承培训补助6.1万元; 2、秦唯正、徐钊元、吴兆云、王耀志、向前和、刘未香、彭南清、田小英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徐钊元 | |
鹤峰县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6 | 1、花鼓灯传承培训补助5.9万元,柳子戏传承培训补助5.9万元; 2、肖宗祥、熊晓华、王兆梧、苏国明、彭文照、卢碧川、范先菊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随州市 | 36 | ||
曾都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22 | 1、曾国漆器髹饰技艺传承培训补助11.6万元,戈氏丹药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何相安、刘凤莲、周永芳、陈小宝、余双英、严开友、付随华等7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补助经费 | 8 | 曾都区洛阳镇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
广水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6 | 1、应山滑肉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5.4万元; 2、李重生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0.6万元。 |
仙桃市 | 25 | ||
仙桃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9 | 1、沔阳民歌传承培训补助5.9万元,沔阳三蒸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5.9万元; 2、杨正发、翁吟樵、鲁美姣、蔡海林、李和鸣、严爱军、陈林英、夏祖勤、伍义志、李佑光、李洪源、 卢才军等1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6 | 夏祖勤 | |
潜江市 | 44 | ||
潜江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26 | 1、潜江竹编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潜江锣鼓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潜江唢呐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严祖斌、张振新、罗银娥、杨礼福、吴培义、关治香、魏敦辉、彭 伟、刘训义、郭德全、刘一容、关喜章等1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8 | 关治香、郭德全、张金盘每人6万元 | |
天门市 | 38 | ||
天门市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26 | 1、天门蓝印花布制作技艺传承培训补助6万元,天门渔鼓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唐手拳传承培训补助6.4万元; 2、李吉武、肖木轩、汪雪庭、梁少红、程云鹏、舒晋平、孙蒲庆、郑芹木、郭子亚、张支海、杨燕山、彭碧波等1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肖木轩、程云鹏每人6万元 | |
神农架林区 | 23 | ||
神农架林区 | 省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补助经费 | 11 | 1、下谷堂戏传承培训补助6.2万元; 2、吴开学、王宏宣、赵运龙、王宏宣、李思道、曾兴敏、王绪田、杨钿等8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0.6万元。(5.4) |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补助经费 | 12 | 王宏宣、李思道每人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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