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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美术馆

咸宁市美术馆

2020-11-02 14:41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0-154818 旅游;文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0-11-02
有 效 性 有效

咸宁市美术馆由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是政府投资管理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具备组织美术展览、推介画家作品、进行藏品收藏、开展学术交流、实施人文素质教育等职能的造型艺术博物馆。2014年9月经政府批准,咸宁市美术馆正式挂牌,与艺术创作研究所、咸宁市画院实行“一个班子、三块牌子”。2018年12月,咸宁市美术馆新馆建成开放。2020年列入国家“免开”经费管理单位。

咸宁市美术馆位于咸宁十六潭公园内,是在李邕书画院基础上改建而成。馆舍面积1295平方米,展线182米,全馆共分两层,一楼李邕书画展示区,二楼美术作品展示区,另设有书画创作室五间,收藏室、公教室各一间。

咸宁市美术馆自开馆以来,坚持免费开放服务社会,立足于当代美术作品,围绕“收藏、研究、展示、公教”八字职能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与湖北省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山水咸宁”美术作品联展,截止2019年已连续举办六期。该展充分展示了咸宁的山水文化,提升了美术创作的整体水平,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咸宁美术馆通过展呈以唐朝书画家李邕为主题的固定展览,彰显了咸宁悠远、丰富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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