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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湖北省推荐美术、书法篆刻和摄影作品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湖北省推荐美术、书法篆刻和摄影作品的通知

2025-07-14 16:22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5-22154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5-07-14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厅直有关单位及全省各创作单位或团体:

根据《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方案》精神,为做好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相关展览,现面向全省征集推荐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展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美术作品,展现国家文艺新气象、文艺工作者新风貌,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汇聚起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创作原则:紧扣展览主题,坚持原创,杜绝抄袭、高仿等行为。

(二)作品创作年代:作品需为2023年以来创作的优秀作品。

(三)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书法、篆刻、摄影。

(四)作品尺寸:

1.美术作品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300cm×300cm。

(2)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2.书法篆刻作品

(1)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180cm×97cm(六尺整张),以竖式为宜。

(2)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136cm×69cm(四尺整纸),要求提供作品印蜕8—10枚,自行粘贴印屏,须附印边款两枚。

(五)摄影作品特殊要求:

1.单幅作品,要求具有瞬间影像的说服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4至8幅作品,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配有详细说明文字(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由等要素)。

2.投稿作品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三、推荐及评选规则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厅直有关单位及全省各创作单位或团体推荐作品不超过5件,其中一位作者只能推荐一件作品。

(二)推荐作品需为2023年以来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在本地区(系统、单位)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

(三)本次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作品。

(四)推荐作品将由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不超过15件美术作品、不超过15件书法篆刻作品、不超过15件摄影作品报送展览艺术委员会办公室参加初评和终评。

(五)入选作品推荐名单以省美术院公示为准。作品已入选推荐名单的作者也要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审核。申报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作品信息和个人信息。推荐主体将在管理系统中审核相关作品点击确认为推荐作品。

四、作品提交

(一)推荐作品统一由各单位于7月28日前将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n14arthb@163.com,过期无效,提交形式如下:

1.提交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5MB。

2.作品图片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年代、种类、尺寸、单位、电话。摄影作品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配有详细说明文字(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由等要素)。

3.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不同类别作品分文件夹打包。

4.邮件名称注明:地区+单位+第十四届艺术节湖北省推荐作品,邮件内注明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彭蓉、张小波

2.湖北省美术院     联系人:李煊      电话:027-88876827

(三)作者需扫描如下小程序码填报作品信息,否则无效。

五、公示

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湖北省推荐美术、书法篆刻和摄影作品结果将于8月10日之前在湖北省美术院官方网站(https://wlt.hubei.gov.cn/hbsmsy/)公示。

特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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