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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953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953号建议的答复

2026-07-13 15:18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索引号 MB1568036/2026-21793 分 旅游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6-07-02
文号 无 有 效 性 有效

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九宫山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及所提的宝贵建议。现综合咸宁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政府对九宫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予以更多关怀”。九宫山作为咸宁市文旅龙头景区,已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形成春赏花、夏避暑、秋观叶、冬滑雪四季全时旅游格局。在我厅的指导和支持下,2024年、2025年九宫山连续两年获评“湖北省十大避暑度假旅游目的地”,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条件日臻成熟。我省正在编制的《湖北省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已将九宫山列入“十五五”重点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在5月下旬我厅组织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对象答辩会上,九宫山成绩优秀,已列入重点培育对象。

二、关于“建议省文旅厅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指导通山县加快九宫山景区创建工作”。我厅将持续主动对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掌握最新的创建政策和要求,积极推荐包括九宫山等重点培育对象列入国家层面创建名单。在创建路径、材料申报和专家力量上给予通山县大力指导和支持,推动九宫山早日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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