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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06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06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13 10:41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0-146544 旅游;文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0-10-13
有 效 性 有效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湖北省委员会:

贵委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政策措施的建议(第20200106号提案)收悉,贵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十分中肯,对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为充分吸纳所提建议,切实解决相关问题,我厅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分类绩效考核体系,促进绩效考核的规模化和体系化”

为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省委省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了相关重要考核。省委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完善城乡居民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文艺院团建设等方面,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省委农办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纳入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点考核乡村旅游发展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两项指标,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了对全省97个有扶贫任务县(市、区)的考核内容,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

通过以上三项重要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各地党委政府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有力促进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的发展形势,调整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方案、增加考核权重,更好地发挥好考核的激励作用,并争取联合省财政厅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

二、关于“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情况纳入各地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之中,逐一细化、量化考核项目和权重,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我厅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每年度对由我厅负责的具体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在考核打分的过程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指标,全面收集数据,科学进行打分,做到了考核内容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过程公开,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各地的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将考核结果与人员奖惩、晋升提拔、资金拨付等工作相挂钩,推动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机制”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从2018年起,每年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我们研究制定了公众满意度指标,通过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对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建立了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我们还特别注重评估成果的运用,联合省财政厅,将评估成果作为拨付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 优化工作方案,加强成果运用。同时,指导各地自主开展面对乡镇和村级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情况绩效评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专此答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924

 (联系单位及电话: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共服务处 027-6889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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