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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645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645号提案主办工作的意见

2024-08-27 18:0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4-49086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4-08-27
有 效 性 有效

张鄂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综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意见,就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保护与传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遗传承体系,切实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2025年前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把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非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非遗相关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强对非遗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遗的保护传承。

(二)加强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和管理。积极参与“中国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工作,我省3个子项目入选。目前,我省已有11个子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22年,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认定了116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施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协议管理,对228人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17人次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估验收工作。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近三年指导7所研培高校举办传承人研培班15期,共培训学员630余人。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文旅厅每年向文化和旅游部争取国家非遗保护资金超过3000万元,每年安排省级非遗保护资金2800万元,用于补助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推进传承,每年补助国家级项目约50个,补助省级项目约100个,同时补助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国家级传承人每年补助2万元,省级传承人每年补助1万元,对于上一年度评估优秀的国家级传承人,当年增加补助0.5万元。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文关怀

(一)及时修订职称评审条件。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艺术、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艺术、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022年重新修订了艺术类职称评审条件标准,修订印发了《湖北省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湖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更加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艺术、群众文化人才队伍,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破除“三唯”倾向,淡化论文数量等要求,不将外语和计算机作为申报的前置性必备条件,为我省艺术、群众文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评价支撑。各专业均已设置到正高级,职称评审范围涵盖体制内和体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遵循新文艺群体特点以及艺术专业特征,畅通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渠道和职业发展通道,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解决民间艺人特别是“非遗”传承人这种特殊群体对职称的渴望,鼓励他们更好地服务基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印发了《湖北省新文艺群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参照我省现有艺术行业职称评审专业门类,确定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对象及专业、测试内容和形式等,专业设置到正高级,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考察艺术水平为重点,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充分调动了艺术专业人员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

(二)发挥学校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湖北教育大省优势,履行教育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发挥高校在“非遗”研究领域的作用,在全国率先建立“非遗”理论研究机制,先后授牌20余所高校和科研单位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理论研究、田野调查、传承保护技艺攻关等。在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戏曲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器乐表演、歌舞表演、文化事业管理等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专业,培养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组织审定了一批传统文化地方教材。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也组织编写了极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比如武当拳、摆手舞、黄梅戏、花鼓戏等,增强学生对地方传统体育和艺术的了解,极大地促进了“非遗”传承传播。结合“戏曲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年组织聘请“非遗”传承人担任校园戏曲辅导员,定期开展戏曲辅导。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每周用三个朝读时间,每次20分钟,组织学生诵读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典作品,每两周用一节课专门讲析经典作品。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活动中融入“非遗”文化内容,鼓励研学基地和营地研发“非遗”文化课程,让学生参与“非遗”学习体验当中。

(三)发挥非遗领域高技能人才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如尹国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石雕)、刘小红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刺绣)、何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根雕)、孟祥高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漆艺)等,充分发挥其带徒传技作用。支持和鼓励“非遗”领域的高技能人才积极参评优秀技能人才表彰项目,增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获得感,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非遗”新业态发展

积极推动非遗创新发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创建工作,评选了首批10个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已认定非遗工坊111家,带动就业人数超过3.3万人,蕲春艾灸、枝江布鞋2个非遗工坊入选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评选公布了20个全省“非遗旅游”“非遗互联网”优秀案例,促进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推动“非遗在社区”工作,我省荆州市被文旅部非遗司列为全国“非遗在社区”试点城市,荆州市两个社区入选全国“非遗在社区”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继续加强科学保护与传承、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文关怀、推动“非遗+”新业态发展,进一步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更好彰显非遗力量。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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