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0-139272 | 分 类 | 旅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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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0-08-31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所涉我厅任务落实进展报告如下:
一、我厅为牵头单位的重点工作
(一)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经省政府同意,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重要文物考古、保护、修缮、展示工程项目进展顺利,枣树林墓地入选201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组织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启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完成《关圣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本》并报送国家文物局,实施关陵文物保护与荆州城墙考古项目。指导支持随州完成青铜古镇建设项目(涉及擂鼓墩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审批。继续抓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荆州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举办了传统漆艺研培班、非遗电商运营培训班。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设立了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举办“首届荆楚非遗购物节”,5月份以来2068种非遗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128万件,金额6122万元。
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中期督查。印发了《湖北省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指导标准》。举办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艺术温润心灵云演季活动,每周演出一场,在线观众累计达2000多万人次。开展旅游交通调研,谋划了“十四五”旅游交通项目。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举办了全省文旅公共服务线上培训班。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以基础网络联通、平台整合、数字文化资源采集、公共数字文化推广等为重点任务,推动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三是抓好文艺创作。组织创排演出廉政小戏专场《明心正道看镜鉴》,省委领导出席观看并给予高度评价。抓好抗疫题材歌剧《天使日记》、话剧《背影》、黄梅戏《疫·春》,革命历史题材京剧《连心带》和脱贫攻坚题材音乐剧《种在屋顶上的长春花》等重点剧目创作。实施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全省舞蹈作品创作“120”工程和湖北省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启动了第四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筹备工作。组织开展“同心抗‘疫’、共护平安”主题艺术作品创作,推出2000多件艺术作品,开展了“我们在一起、携手战疫情”主题创作文艺作品展播,鼓舞人民斗志,坚定必胜信念。
四是做好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出版。市、县两级第二轮地方志书提前完成出版任务,第二轮《湖北省志》已全部申请书号,完成印刷任务。
五是推进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研究中心、文保中心、接待中心已交付使用,文展大楼正进行安装、消防、安防、室内装饰等工程建设,三期布展已于7月进场,力争今年12月完工。
(二)加快发展文旅产业
一是采取大举措扩大文旅消费。省政府举办“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全省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开放,感恩回馈全国人民对湖北战“疫”及疫后重振的倾力支持,大力实施旅游惠民,帮助企业纾困,重塑湖北安全、好客形象,加快全省旅游业恢复振兴,带动相关服务业回暖,畅通经济循环,助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活动开局良好,成为全国关注焦点、外媒关注热点,8月8日启动以来,参加活动的A级旅游景区累计接待游客834.9万人次,整体恢复到去年同期93%的水平;景区旅游综合收入7.77亿元。其中,旅行社组团入园游客累计76.12万人次,占比9.12%。此外,组团游客到非A级景区、观光游轮等目的地达13.09万人次。
二是实施“文化成景区、文化进景区”计划。挖掘湖北文化底蕴,打造文化特色景观,开发特色文化产品,让湖北特色文化走进景区、走近游客。发布十大文旅品牌、十条精品线路和一批旅游打卡地,推进文艺演出、非遗文化、群众活动、红色文化及文化创意进景区,丰富景区内涵。打造优质旅游景区,组织专家帮助景区提升品质、树立品牌,6家景区被评为4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动度假旅游品牌建设,推荐了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等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荐了宜昌市远安县、神农架林区、黄冈市英山县、恩施州利川市、咸宁市通山县等5地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是大力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调度全省重大文旅项目354个,总投资6015.3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厅2020年55个重点谋划项目入库。谋划“十四五”重点文旅项目,已收集各地上报亿元以上项目302个。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推出金融支持湖北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措施,举办金融支持文旅产业疫后重振重点项目对接会,与5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全省文旅产业获得意向授信800亿元,武汉旅发投集团等7家文旅企业获得项目融资180亿元。
四是做好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筹备工作。经积极争取,中宣部同意将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提升为全国性、综合性、国际化博览会,定名为中国(武汉)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正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目前,已起草总体方案(草案)。关于今年博览会,拟于10月底按照去年规格举办,已制定活动总体方案。
五是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协调湖北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推进“一机游湖北”项目建设,调研报告在鄂政办阅〔2020〕7号刊载。完成《“一机游湖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文化和旅游部“科技助经济2020”重点专项行业项目300万元资金支持。启动了湖北省文旅场所分时预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预约平台。
(三)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坚决贯彻疫情防控部署。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制定实施“六个一律”措施,有效阻断了疫情通过文旅渠道传播扩散。牵头负责援鄂医疗队服务保障专班工作,为397支医疗队、4.3万余名队员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做到“医护人员零感染、服务保障零投诉、重大负面舆情零发生”,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和众多援鄂医疗队的致信感谢。积极参与中央指导组和省指挥部6个专班相关工作,组织专班参与2个对口联系社区疫情防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大力推动文旅行业疫后重振。认真抓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所涉重点工作落实,争取省政府出台《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加大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力度,组织开展“送政策、帮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活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复工复产和疫后发展。截至8月21日,全省文化场馆开放率100%,A级旅游景区复工率94.66%,旅行社复工率71.46%,星级饭店复工率93.05%。
二、我厅为责任单位的有关工作
(一)关于乡村振兴。会同省发改委推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我省27家入选名录,数量居全国第一。报请省政府命名了一批旅游名镇名村名街(10个旅游名镇、20个旅游名村、5个旅游名街)。会同省发改委建立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乡村旅游领域示范基地。修订荆楚乡村文旅融合十大品牌规范标准。
(二)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推进武汉城市圈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一体化水平提升,城市圈43家公共图书馆、33家文化(群艺)馆实施总分馆制,建设了432个图书馆分馆和276 个文化(群艺)馆分馆。二是实施《推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择优评选出5个县(市、区)开展创建,打造县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示范。三是加强援藏援疆、“616”对口支援工作。选派了两名优秀干部赴新疆工作,援藏援疆文化旅游经费支持240万元。“616”工程对口支援宣恩县,加强对“仙山贡水”4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指导,支持各类经费400万元。
(三)关于提升湖北文化魅力。一是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宣传普及活动,疫情期间,打造“方舱数字文化之窗”,推送一批抗“疫”题材优秀作品,开展线上演出活动。常态化防控以来,采取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戏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等惠民演出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加强对动漫产业扶持,指导各动漫企业进行复工复产,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助力动漫企业贷款融资。三是推动全民阅读,举办第五届长江读书节,以“书香助力战‘疫’阅读通达未来”为主题,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读书活动,倡导“全民阅读”,营造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受疫情影响,原计划报请省政府召开的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推进会未召开,万里茶道国际交流、宣传推介等活动无法开展。荆州古城疏散保护工作以荆州市为主导,我厅配合为主,暂未收到相关工作申请。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要求,到2020年要实现文化站全面达标,目前还有少数文化站因缺乏资金达不到标准。我厅已多次赴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三)智慧旅游建设方面,湖北省全域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一部手机游湖北)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构成、建设运营模式等重大事项暂未明确,未能在省发改委立项,需请省政府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启动建设。
(四)“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方面,因持续时间至年底,组织工作面广量大,要取得圆满成功尚需各方协同,持续用力,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活动开展,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守牢安全底线。做好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工作,切实帮助文旅企业纾困。
(二)持续抓好文物保护工作。启动第一批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报请省政府公布实施一批大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完成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项目,探索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关圣文化史迹项目构成关陵、荆州城墙文物保护工作。
(三)持续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现文化馆图书馆分管覆盖全省80%的乡镇,与社会力量联合建设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分管。推进公共数字化建设,实现30个市县级图书馆和52个市县文化馆的数字化建设和网络连通。开展“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全省第五届广场舞展演。
(四)持续抓好艺术创作。抓好系列创作工程,推出一批优秀剧目和优秀音乐、舞蹈、美术作品。组织做好重点剧目的创作修改和排练工作。抓好廉政小戏专场《明心正道看镜鉴》修改演出工作。办好第四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和“颂祖国、颂小康”小戏展演。举办湖北省戏曲表演人才能力(经典剧目传承)提升班、现实题材美术创作培训班和美术馆管理人员培训班等系列人才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送戏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等惠民演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持续抓好旅游建设。重点指导随州炎帝故里、麻城龟峰山、利川腾龙洞、宜昌三峡大瀑布、钟祥明显陵等高等级旅游景区提升文化品味。组织评定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地域文化特色挖掘,提升品质。进一步推进文艺演出、非遗、特色文创产品进景区,丰富景区内涵。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调研,指导推荐的5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查缺补漏,迎接文旅部第三方暗访。验收命名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深入推进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发布荆楚乡村文旅品牌规范标准,启动品牌创建和宣传工作。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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