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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湖北省2016年文化发展概况

【图表】湖北省2016年文化发展概况

2017-11-27 16:32 湖北省文化 和旅游厅

2016年,全省文化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文化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文化强省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拼搏、创新实干,在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提升文化强省、文化小康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贡献度实现新突破

协调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文化小康,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十三五”文化建设作出的明确定位,是统领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纲,也是进一步提升文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贡献度的根本所在。湖北省文化厅党组提出了奋力建设与湖北经济发展位次前移质量升级相适应的文化强省、全力实现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衔接的文化小康两大战略目标任务,并在2016年全省市县文化局长培训班上进行了专题研讨、作出了安排部署。牢牢盯住文化小康5项监测指标,坚持以“第一力度”抓好“第一要务”,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结合湖北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制定文化小康发展指标,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公开发布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年度主要文化发展指标,对进度缓慢的市县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全力加快建设步伐。围绕文化小康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推动文化工作更多地体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政策文件、重大工程项目、重要考核指标中,不断提升文化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贴合度、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规模稳中有增

截至2016年底,湖北纳入统计的全省文化文物部门机构数为2274个,同比增长0.44%;从业人员26513人,同比增长0.48%。其中,艺术业138个,公共图书馆112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文化服务机构1402个,艺术教育业6个,文化科研机构11个,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文物科研机构、文物商店及其他文物机构共计310个。公共图书馆、群艺(文化)馆、博物馆、综合文化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总数为1708个,从业人员10876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与本省文化事业发展比例较为协调,并保持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趋势。


图1:2016年湖北省文化文物机构组成情况


图2:近年来从业人数结构变化

三、文化事业投入持续增长

(一)总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持续增长

2016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单位实现总收入5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35亿元,同比增长26.52%。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1.79亿元,比上年增长7.98亿,同比增长23.60%;上级补助收入2.16亿元,比上年增长0.59亿元,同比增长37.58%;事业收入1.66亿元,比上年增长0.24亿元,同比增长16.90%;经营收入0.61亿元,比上年增长0.16亿元,同比增长35.56%;其他收入12.69亿元,比上年增长3.37亿元,同比增长36.16%。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达到总收入的70.93%,文化投入仍主要依赖财政拨款。

年份

总收入

(亿元)

财政补贴收入(亿元)

财政补贴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2012

28.81

19.63

68.00%

2013

33.83

22.85

67.54%

2014

36.46

24.18

66.32%

2015

46.56

33.81

72.62%

2016

58.92

41.79

70.93%

表1:近五年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二)文化事业费继续增长

2016年,湖北省文化文物事业费38.77亿元,比上年增加6.48亿元,增长20.07%。其中,文化事业费29.04亿元,比上年增加5.48亿元,增长23.26%,全国排名第8位,与上年持平;在中部6省中,排名第一。文物事业费9.73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11.45%。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49.35元,全国排名19位,比上年提升2位。

   

图3:2015年中部6省文化事业经费情况

图4:2015年中部6省人均文化事业经费情况

湖北省市、州按文化文物事业费总额排名,武汉市文化文物事业费9.95亿元,排名第一;宜昌市3.19亿元,排名第二; 襄阳市2.84亿元,排名第三。(省本级不参加排名)

湖北省市、州按文化事业费排名,武汉市7.72亿元,排名第一;宜昌市2.70亿元,排名第二;襄阳市2.36亿元,排名第三。(省本级不参加排名)

湖北省县(市、区)按文化事业费排名,名列前十的地区是:洪山区6401万元、潜江市4656万元、夷陵区4443万元、天门市4436万元、江夏区4281万元、大冶市3991万元、黄陂区3964万元、利川市2727万元、南漳县2657万元、秭归县2532万元。

(三)公共文化设施投资持续推进   

按照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要求,湖北各级文化系统积极推进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建设。配合推进省博物馆三期扩建、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等省直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完成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街道口校区资产划转给省京剧院。向文化部、国家发改委争取建设补助资金6140万元,安排了6个市级“三馆”建设。启动实施基层“四馆三场”建设工程,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北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办法》,下达补助资金5000万元,新建了15个县级文化场馆,补助建设了一批基层文体广场。


图5:近年来全省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情况

四、文化事业发展成果显著

(一)艺术创作展演呈现新气象

2016年,湖北文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围绕“中国梦”主题创作及加工修改现实题材优秀剧目20余部(台),《台北新娘》、《董必武》参评参演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广受好评,26件美术作品入选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敲起琴鼓劲逮逮》荣获“群星奖”,成功承办第十一届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成功举办第九届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第二届湖北省荆州花鼓戏艺术节,完成戏曲进校园演出8600多场,戏曲进校园工作成为全国亮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长刘奇葆在湖北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

序号

单位名称

演出场次(场)

演出收入

(万元)

观众人数

(万人)

1

湖北省民族歌舞团

927

260

90

2

武汉杂技团

809

1563.3

58

3

长江人民艺术剧院

506

441.3

30

4

湖北省戏曲艺术剧院

493

278.1

35.22

5

武汉楚剧院

492

133.7

17.04

6

武汉京剧团

468

75.7

19.95

7

武汉汉剧院

450

214.21

73.2

8

武汉人民艺术剧院

446

304.2

47.79

9

南漳县文工团

412

70.2

12.36

10

襄阳市艺术剧院

380

77.9

33.77

表2: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全年演出场次情况(前十名)

(二)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情况及收入总体平稳

        图6:近年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

(三)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6年湖北省以贯彻落实鄂办发〔2015〕62号文件精神为重点,省人大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人大监督工作要点,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场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全省17个市(州)和45个县(市、区)出台贯彻落实62号文件精神的配套政策文件,大多数市县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34个县(市、区)配备了乡镇综合文化站事业编制人员。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等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加快推进,基层“四馆三场”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开工建设6个市级“三馆”、24个县级文化场馆和4085个村级文化广场,为851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配备文化器材,全省文化(群艺)馆上等级率达到84%。文化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对口联系贫困县工作机制得到雒树刚部长充分肯定,竹溪县作为两个县级代表之一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打造“长江读书节”阅读推广品牌,实施“百团千队万能人”扶持工程,成功举办首届社会文艺团队展演,开展基层惠民演出活动2万多场次,省委书记蒋超良对全省春节期间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给予了批示表扬。

年份

数值/位次

每万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平方米)

人均购书费(元)

全国

湖北省

全国

湖北省

2012

数值

78

83

1.09

0.73

位次

--

15

--

13

2013

数值

85

88

1.22

1.10

位次

--

15

--

12

2014

数值

90

91

1.24

1.27

位次

--

14

--

11

2015

数值

94.7

91.9

1.43

1.50

位次

--

17

--

11

2016

数值

103.01

118.95

1.56

1.47

位次

11

10

表3:近年来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资源情况


图7:近年来图书馆举办活动情况


图8:近年来全省组织群众文艺活动次数情况

(四)文化市场工作实现新突破

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发展,一手抓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着力推动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文化市场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在全国首家由省“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功举办全国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高峰论坛和全省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电子竞技大赛,启动全省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场所转型升级工作,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作受到文化部充分肯定,全省新设立文化市场主体1081家。积极推进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加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93万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5.84万家次,我省1个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实现多年“零”的突破;4个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入围数量和质量位列全国前三位。

图9:近年来文化市场经营机构数量变化


图10:近年来文化市场经营机构资产和营业利润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共有文化经营单位(不含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音像)8907家,比2015年减少26家,同比减少0.29%;从业人员49677人,比2015年减少2204人;资产总计为102.5380.25亿,同比增长50.19%,利润总额为11.01亿,较2015年下降了26.70%。

(五)文化产业发展彰显新活力

2016年,湖北省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召开全省动漫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推介活动,不断完善产业支撑平台,推动文化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良好态势。成功承办湖北组团参加第十二届深圳文博会活动,文化产业招商现场签约项目20个、总资金209亿元。成功举办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征集参赛作品7000余件,16件获奖作品获得文化企业和孵化机构签约。武汉市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两个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入选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5个文化产业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70余个优秀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予以了资金奖励和补助。文化部门归口管理的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全省文化创意产业营业收入增长31%,利税总额增长34.5%,领跑文化产业各大行业;文化专用设备生产、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均超过12%,分别位居行业第2、3、4位。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的文化产业总产出值为108.18亿,较去年增加了21.64亿。从产业构成看,艺术业产业增加值比去年增加了5425万元,同比增长8.43%;图书馆业产业增加值比去年增加了3751.1万元,同比增长15.17%;群众文化产业增加值比去年增加了6049万元,同比增加18.90%。与去年相比,艺术教育业产业增加值比去年增加了1049.5万元,同比增加了10.67%;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增加值比去年增加了2.32亿元,同比增加了7.65%。

年份

文化产业总产出值

比上年增长率

2012

73.22

14.63%

2013

79.94

9.1%

2014

93.51

9.1%

2015

86.54

-7.45%

2016

108.18

25.01%

表4:近年来全省文化产业总产出值增长情况

(六)对外文化交流打开新局面

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全省对外开放战略,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方式和渠道,“荆楚文化走世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选送的编钟礼乐《金石和鸣》在习近平主席出席中埃文化年开幕式上作为开场节目精彩上演,与首尔中国文化中心对口合作开展文化交流活动30余场,组团参加哈萨克斯坦“感知中国·丝路明珠”、埃及开罗“欢乐春节”、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龙舟节、澳大利亚墨尔本中国戏剧节等重大活动,组织湖北京剧首次登陆爱丁堡艺术节,组织举办第三届湖北国际漆艺三年展,在美国、意大利和新加坡开展系列文物展览交流活动,对外文化交流覆盖面不断扩大。

(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取得新进展

2016年,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省人大开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召开“彰显文化自信、打造非遗品牌”月度协商座谈会,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荆楚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得到传承和弘扬。“万里茶道”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本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唐崖土司城址考古遗址公园、石家河考古研究中心建成开放,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四方塘墓葬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全国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全省79个县(市、区)的780处国保、省保单位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制度。

1.文物业机构与从业人数数量总体稳定,藏品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文物业机构共计310个,比去年增加8个。其中博物馆183个,文物科研机构3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48个、其他文物机构75个。

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文物机构从业人员共5162人,中级以上职称共占26.95 %,比上年略有上升。文物藏品按等级分类,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的种类分别为8079件/套、13406件/套和135653件/套。其中,本年新增藏品为39126件/套,比2015年增长10299件/套,同比增长35.73%。


图11:文物藏品分布情况

2.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

有序推进湖北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扩建后的省博物馆面积将达到11万平方米。可移动文物普查采集登录藏品总量位居全国第五,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中山舰博物馆晋升国家一级博物馆,省博物馆、中山舰博物馆入选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铸鼎镕金展”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之“国际及港澳台合作奖”。


图12:近年来文物业收入情况

据统计数据显示,湖北省博物馆机构共183家,从业人数为3556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96人,占博物馆从业人员总人数的30.82%。2016年,全省举办各类展览447余个,接待观众2671余万人次。


图13:近年来博物馆参观人次

(八)非遗保护展示、传承队伍建设及非遗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成功举办第四届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报请省政府公布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与中南民大等高校联合举办全省非遗保护和传承人群培训班,开展国家、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非遗保护基础条件不断改善。


图14:近年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数量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瓶颈

(一)文化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

2016年,湖北省文化事业费投入总量29.04亿元,相比去年大幅增加,同比增长26.55%,全国排名第8位,与总量排名第7位的全省国内生产总值(32298亿元)基本保持一致。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由40.27增长到49.35元,同比增长23%,全国排名19位,比上年提升2位。但是,与排名第11位的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52万元)相比,全省的人均文化事业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同时,地区间文化事业投入也存在较大差距。2016年,湖北省文化(文物)事业费为38.77亿,其中省本级为8.87亿,武汉市为9.95亿,省本级和武汉市的文化事业投入之和占据了全省的半壁江山,达48.54%。2016年,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为49.35元,17个地市州中,仅有武汉、神农架林区和宜昌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超过了平均水平;各县(市、区)中,仅有五峰县、保康县、夷陵区、秭归县、来凤县、兴山县、汉南区和咸丰县八县(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人均经费

位次

人均经费

位次

人均经费

位次

人均经费

位次

人均经费

位次

全国

29.14

--

35.46

--

38.99

--

49.68

--

55.74

--

湖北

24.00

25

26.58

24

28.89

25

40.32

21

49.35

19

表5:近年来人均文化事业费排名情况 单位:元                            

(二)群众文化机构建设仍有短板

群众文化机构主要是市、县级文化(群艺)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各市州人均群众文化业务活动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只有武汉市,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只有宜昌市、黄石市、恩施州、襄阳市,无市州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样,群文活动次数排在前面的也基本上是上述市州。要保持群文机构开展活动明显增加,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关键是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市、县级文化(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活动经费的投入。

(三)文艺院团发展仍有提升空间

湖北省的文艺院团排除国有文艺院团后,非国有文艺院团即具有一定规模的文艺演出机构市场发育程度比较低,市场占有率和活跃程度皆处于低水平。近年来,全省国有文艺院团稳定在87个,无变化。而非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滞后,基数少,增速慢,非国有文艺院团主要集中在武汉市、宜昌市、黄冈市、恩施州等地,其他市州很少。国内年演出观众人次超过150万人次的仅有武汉市、黄冈市、孝感市、宜昌市和襄阳市。

六、2017年文化发展目标

(一)推动艺术精品创作实现新突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创作这个中心任务,推动艺术创作由“高原”向“高峰”迈进。一是加强艺术精品创作规划引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全省艺术精品创作项目的统筹设计,建立梯次推进机制,力争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二是抓好艺术精品创作“四大工程”。以组织实施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原创音乐作品“131”工程、舞蹈节目创作“120”工程和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为载体,评选一批优秀艺术作品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各门类艺术精品创作全面繁荣。三是建设全国戏曲演出交流中心。积极打造全国京剧邀请展演交流、全国地方戏曲汇演交流、全省戏曲演出交流、戏曲票友展示交流“四大平台”,努力把湖北建成戏曲文化高地。四是深入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2017年全省大中小学校戏曲进校园演出实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对实现每个学生每个学期免费看一场戏的目标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五是办好第五届中国诗歌节。根据文化部和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宜昌市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扎实推进各项筹办工作,真正办成“诗歌艺术的盛会,人民群众的节日”。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现新突破

   认真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贯彻,与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政策结合起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一是推动各地全面制定实施贯彻落实鄂办发〔2015〕62号文件的配套政策。各级文化部门要把推动党委政府层面制定实施本地配套政策文件作为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以标准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和各地具体实施标准执行,推动以县为单位全面落实。三是扎实推进文化精准扶贫。认真制定实施推进文化精准扶贫的具体落实措施,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推动文化工程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到2019年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各类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五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当前,以戏曲进校园、“一村一年一场戏”为重点,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的一整套规范流程,提高演出质量和效果,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六是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突出抓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运行管理,切实做到场所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活动落实。大力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积极发展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七是组织举办文化惠民品牌活动。围绕喜迎十九大、庆祝建军9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优秀剧目优秀美术作品展演和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送戏下乡”、全省群众广场舞展演等活动,进一步扩大“长江讲坛”、“长江读书节”品牌活动影响力,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现新突破

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为抓手,大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推动荆楚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一是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牵头推进“万里茶道”申遗工作,力争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积极推进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促进红色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力争盘龙城、龙湾、铜绿山3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开放,争取石家河、屈家岭、擂鼓墩、走马岭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加快推进黄冈禹王城、云梦楚王城等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以通山县江源村和宣恩县少数民族文化村寨为试点,探索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保护利用新模式。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湖北省非遗十大类分类保护规范,加强省级以上非遗项目分层分类保护,提高非遗保护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和数字化保护工程,公布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编制实施《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办好2017年中国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展等重大活动。三是努力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建设省级文物大数据平台,推动省博物馆建设数字博物馆,开展精品文物“微课堂”活动,促进文物价值挖掘与活态展示。开展百馆微展览“五进”活动,打造“礼乐学堂”、“博物馆游学”等特色品牌,推动文物融入社会大众。支持省博物馆、中山舰博物馆开展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选择2—3家博物馆开展省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实施荆楚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大公众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促进文化遗产走进现代生活。

(四)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实现新突破

积极应对文化市场发展新形势,坚持行业发展与市场秩序两手抓,着力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一是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召开全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会和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督促各地加快综合执法改革进度,推动鄂办发〔2016〕54号文件落到实处。二是深化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支持在湖北举办中国电子游戏超级联赛总决赛、全国游戏游艺行业高峰论坛,办好湖北省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电子竞技大赛,深入推进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拓展新型文化产业业态。三是创新文化市场治理方式。引入“互联网+”助力文化市场监管,切实发挥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提高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探索实施信用评级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应用,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四是加大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强化重大案件查处督办,评比全省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优秀案卷,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五)推动文化产业提速发展实现新突破

紧紧围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要求,抓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窗口期,以超常规的思路和举措推动文化产业超常规发展。一是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全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加大项目支持服务力度,谋划和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后劲。把招商引资作为赶超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举办湖北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介会,在招大引强上持续发力,推动一批优质项目签约落地。二是加强载体平台建设。以创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为抓手,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发挥园区、基地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举办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促进文化创意与市场、资本、产业等要素对接。三是培育引导文化消费。抓好武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促进文化消费的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消费主题活动,引导文化消费行为。大力推动数字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着力创新和丰富文化消费业态,以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四是促进文化与金融、外贸等领域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与相关部门合作机制,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举措,积极参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建设,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

(六)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实现新突破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重大部署,着力实施“荆楚文化丝路行”计划,进一步提升对外文化交流层次和水平。一是高质量推进部省合作项目。精心组织实施与老挝中国文化中心对口合作项目,并将部分活动向柬埔寨、泰国等国家延伸。组团赴科特迪瓦、塞内加尔、佛得角参加“对非文化工作部省对口合作计划”,积极参与“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二是建设海外中国(湖北)文化中心。积极推动省政府与文化部合作共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将其打造成为荆楚文化走出去的重要阵地。三是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覆盖面。配合湖北省宣传文化代表团赴俄罗斯、波兰、哈萨克斯坦开展系列文化交流活动,组团参加第34届比利时圣吉斯兰国际民间艺术节和加拿大渥太华国际龙舟节,办好2017年阿斯塔纳世博会湖北日期间的展演展览活动,赴俄罗斯举办《皇家品味》--湖北明代藩王文物展,精心筹备办好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相关文化交流活动,继续深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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