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明节全省假日市场数据
截至4月6日,全省共接待游客1998.86万人次,较2023年、2022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55.67%、92.00%、1.61%;实现旅游总收入107.54亿元,较2023年、2022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74.35%、42.31%、17.44%。A级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603.1036万人次,较2023年、2022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32.49%、97.81%、29.94%;A级旅游景区综合收入26.8214亿元,较2023年、2022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58.52%、127.83%、62.13%。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58.98%(出租客房数/可出租客房数),较2023年、2022年、2019年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同比分别提高7.5、16.82、0.19个百分点。出动执法人员4923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单位2958家,指导整改问题隐患165处,保证了假日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有序运行。全省文旅部门未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安全事故和社会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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