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全省旅游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服务事项比选公告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4-31561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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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对“2024年全省旅游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服务事项”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比选工作的任务是选定2024年全省旅游统计调查工作有关服务事项服务提供方;服务项目内容如下但不仅限于此:
二、项目目的
(一)持续优化全省旅游统计工作
持续协助省文化和旅游厅优化全省游客抽样调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入境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选取调查地点,科学合理分配样本量,强化旅游市场监测机制,进一步提升地市州开展游客统计的规范性、科学性,巩固全省旅游数据统计及监测基础。
(二)不断提升各地旅游数据质量
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数据质量工作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制度》,督促各地市州开展游客抽样调查工作,对统计测算结果进行评估,确保旅游数据能够更加科学、客观反映全省各地旅游市场运行现状。
(三)切实掌握全省旅游市场发展规模
按照国家、省级统一标准,科学、规范测算全省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国内游客花费和国际旅游收入等指标,结合相关数据资料,撰写全省2024年度旅游市场运行分析报告,客观反映湖北省旅游市场整体发展规模和水平,为推动湖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第一手市场资料。
(四)强化旅游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协助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组织统计工作培训班、专家咨询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各地市州旅游统计人员专业素养,为全省旅游市场统计监测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三、项目内容
(一)审核国内游客抽样调查问卷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协助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地市州国内游客抽样调查问卷审核工作,形成省级问卷审核标准,重点审核问卷的逻辑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确保各地市州提交的问卷保质保量。
(二)完成入境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按照《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入境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设计全省入境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方案。协助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旅游住宿单位和旅行社的样本量分配、问卷审核和录入工作,确保全省入境旅游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保障数据真实准确。
(三)测算旅游数据指标
于2025年1月底前,开展2024年度全省旅游统计指标测算工作,重点测算全省接待国内游客人数、接待国内游客总收入,一日游游客与过夜游游客结构、国际旅游收入等。
(四)提交成果报告
按照《制度》中规定的指标测算方法,测算全省旅游市场运行指标,按照需求制作成果报告。
(五)项目预算:30万元;
(六)项目计划执行时间:2024年9月-2025年3月
(七)需提交成果:
1、2024年12月31日提交《湖北省旅游抽样调查点名录库》(Excel、Word版);
2、2025年1月15日提交审核通过的《湖北省各市州旅游抽样调查问卷汇总》(Excel版);
3、2025年2月15日提交《2024年湖北省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4、2025年2月15日提交《2024年湖北省各地市旅游统计主要指标表》及数据评估报告。
(八)版权及保密
本项工作涉及的各类成果,知识产权属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承接方须对研究资料、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保密;关于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除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开发布的部分以外,若非得到书面授权,承接方无权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进行发布、使用或泄露。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为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供过旅游统计抽样调查服务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领取
比选申请人领取文件方式:
电话联系,发送电子版。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比选文件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比选当天带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比选地点。
2.比选时间:2024年8月27日9:3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比选地点: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正路23号)。
五、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4楼415室
联系人:赵晓云
联系电话:027-688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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