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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部六省区域标准《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的公示

关于中部六省区域标准《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的公示

2021-12-30 10:25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1-71222 旅游;文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1-12-30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中部六省区域标准《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市场监管局签订的《中部地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合作协议》,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制定首项区域互认共享标准《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已完成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工作,现予公示,征集我省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反馈意见建议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公示结束后,发布实施。

联系人:曹巧红

联系电话:027-68891906

电子邮箱:hbswltzfc@163.com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30日


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原则 2

5 员工管理 2

6 卫生与消毒管理 3

7 设施设备管理 3

8 公共场所管理 3

9 游览管理 4

10 应急管理 5

前  言

为推进中部六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区域标准,在中部六省区域内适用。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江西华中标准化事务所、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文旅厅科技教育处、安徽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葛健、王庆辉、林琼、赖海群、李志强、迟令全、马麟、王鑫、张昌富、张凯、王志豪、张平、曹巧红、邓希妍、喻洁、龚贺。

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的总体原则、员工管理、卫生与消毒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公共场所管理、游览管理、应急管理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中部六省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695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

WS/T 698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单位和场所卫生防护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景区  scenic spot

以满足游客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并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来源:GB/T 16766-2017,4.3.1]

3.2 

    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regula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实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 

3.3 

    公共场所  public places

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3.4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来源:WS 695-2020,2.1]

3.5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来源:WS 695-2020,2.2]

4 总体原则

4.1 常态防控

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组织宜建立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调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落实组织内各部门的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

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组织宜制订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包括员工、设施设备、防疫物资、消毒、公共场所、景区游览管理以及宣传培训、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疫情报告、健康筛查等。

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组织宜定期或不定期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场所经营者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控要求,按GB 37487、WS/T 698的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和防护,并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管理,提醒游客做好个人防护。

4.2 科学防控

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组织按照旅游景区属地党委、政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要求进行科学防控。

旅游景区运营管理组织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旅游景区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后,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4.3 精准防控

旅游景区运营组织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防控管理,制订对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团队游客等重点人群和游客中心、售验票口、室内场所、卫生间、电梯和垃圾处理等重点场所的防控管理措施。

旅游景区运营组织宜通过官方渠道和各种线上、线下等方式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景区旅游防护要点,帮助游客熟悉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旅游景区运营组织宜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景区内进行现场巡查,节假日、旅游旺季、出现人流高峰时可加大巡查频次。巡查中督促旅游景区内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对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必要时可通报旅游景区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5 员工管理

5.1 制定员工外出(出地级市或出省)报备、健康报备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5.2 可采用线上视频会议、登记考勤、无纸化办公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5.3 加强对员工个人防护管理,建议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员工要求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5.4 要求身体条件允许的员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安排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接触游客的工作岗位。

5.5 对员工进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预防、个人防护、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等知识宣传和培训。

6 卫生与消毒管理

6.1 按GB 37487的要求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的卫生防护符合WS/T 698的要求,交通工具的个人卫生防护符合WS 695的要求。

6.2 观光车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自然通风换气。缆车、小火车、游轮等密闭交通工具打开通风口。

6.3 实行垃圾分类,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新冠肺炎感染者可能污染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相关要求处理。

6.4 对旅游景区内从事消毒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消毒技能培训。对旅游景区内游览设施设备、密闭建筑、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和电梯等进行预防消毒,加大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

6.5 旅游景区内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后对疫源地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的要求进行终末消毒。

7 设施设备管理

7.1 售验票设备

售票、验票口设置排队设施,张贴或标注保持1.0m~1.5m距离标志。

售票窗口配备二维码、人脸识别等非直接接触方式的支付设备。

验票口配备自动测量体温设备或体温枪,可安装人脸、扫码、刷身份证等验票设施设备。

7.2 防疫用品及设施设备

储备一定数量的如医用口罩、防护服和防护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用品以及体温测量和消毒等设备。

在游客中心、旅游景区出入口、公共卫生间、电梯等场所放置消毒液、洗手液、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以及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可设置防疫用品自动售卖机设备。

可设置隔离观察室,配备温度计、75%酒精棉花、手套、口罩、隔离衣、护目镜、消毒用品等防疫用品。隔离观察室与游客、员工活动场所保持适当距离。

配置医疗服务与转运车辆设备,不具备条件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

7.3 其它设施设备

公用卫生间蹲位、小便器、洗手池安装脚踏式或感应式冲水开关,设置干手器或消毒器,可配备擦手纸巾。

旅游景区出入口、观光车乘车处设置排队设施,张贴或标注保持1.0m~1.5m距离标志。

8 公共场所管理

8.1 室内场所

依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开放时间、游客人数和座位间距。

对进出相对密闭场所的游客和员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温检测,佩戴防护口罩,必要时验证健康码、行程码。

加强室内场所的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符合WS 394的要求。电梯使用期间打开通风系统通风。

可在室内场所放置对新冠肺炎有预防作用的中药香囊。

8.2 游乐场所

合理确定最大承载量,控制座位间距,避免游客聚集。落实对游客的实名购票、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提醒游客戴好口罩。

定期对游乐设施座椅、设备束缚装置、扶手等部位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8.3 停车场

可设置观光车、游客专车和游客自驾车辆停放区域,与景区内的各类车辆分区停放。

合理分流游客,引导游客不聚集。

8.4 游客中心

采取适宜方式对游客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引导游客保持1.0m~1.5m以上社交距离,不聚集。

9 游览管理

9.1 基本原则

根据旅游景区所在地区疫情风险和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营业时间、采取限流、错峰、预约等方式科学合理控制游客数量。对可能造成游客聚集而暂不开放的项目及时公开提示信息。

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必须接待的,可视情况采取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进行应对。

可根据旅游景区实际在游客中心、旅游景区出入口、售验票区域、观光车车站中选择适宜的场所测量游客体温,核验游客健康码、行程码。

9.2 售验票管理

采取门票预约、预售以及实名制购票,减少现金售票,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合理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尽量采取二维码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等方式验票进入景区。

在旅游景区售验票口采取广播提示、设置告示牌,安排人员引导等方式提醒游客避免聚集并注意保持1.0m~1.5m安全距离。

9.3 游览过程管理

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可采取分时段、间隔性方式安排游客进入旅游景区游览,防止人员聚集。

能步行游览的旅游景区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游客尽量步行,引导游客减少乘坐缆车、电瓶车、小火车、竹筏等交通工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控制乘坐人数和座位间距。

在游览路线上采取广播提示、设置告示牌,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巡查等方式,提醒游客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尽量使用语音导览设备讲解。要求旅游景区内的导游、讲解员讲解时与客人保持1.0m~1.5m以上距离。

提醒游客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可采取隔离措施避免游客和野生动物接触。

10 应急管理

10.1 旅游景区被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后,依据旅游景区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防控要求和WS/T 698的规定进行应急响应。

10.2 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应急组织机构及其组成人员;

——工作职责;

——防疫物资、交通、经费后勤等保障措施

——不同风险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

——发现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后应急处置措施;

——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疫情爆发的应急处置措施。

10.3 定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及时改进完善应急预案。

10.4 发生应急事件后,逐级上报至旅游景区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做好现场管理,稳定游客情绪,维护现场秩序,并视情况分别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现游客的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时,带离其至隔离观察场所询问健康及行程状况,禁止其再进入景区,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员工或景区内从业人员要求其停止上岗;

——发现有发热、咳嗽的人员时,对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送发热门诊就诊或通知定点医院接诊;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带离其至隔离观察场所进行有效隔离,配合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暂时关闭景区及公共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10.5 做好舆情应对,通过官方渠道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开放等信息。

《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指南》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赣市监标函[2020]11号)。

(二)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江西华中标准化事务所、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文旅厅科技教育处、安徽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各旅游景区已经陆续开放,但是全球的疫情依旧十分严重,我国依然面临境外输入和国内反弹的风险,疫情防控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旅游景区是防控的重点场所,加强防疫管理必须高度重视,不能放松要求。为保障游客的健康和安全,避免病例相互传染,并造成疫情发生,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标准来指导各景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成为当前迫切需要。本标准作为指南标准,可指导旅游景区更科学、精准的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三、主要起草过程

1、标准起草组一是到三清山、井冈山等部分景区进行了调研,了解景区目前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等,并了解了景区的标准化需求。二是收集了国务院、卫健委、文旅部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在此基础上,标准起草组起草标准草案。

2、通过立项评估后,起草组发出意见征求函,向江西省部分景区、省内旅游、标准化和疾控方面的专家征求意见,并修改最后形成意见征求稿。

3、起草组按照征求的意见建议对意见征求稿进行了完善和修改,还向山西、河南、安徽、湖南、湖北的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和疾控部门以及标准化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并进行了再次修改,最后形成了送审稿。

4、标准通过评审后,起草组按照评审会上各位评审专家和观察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收集的主要意见建议见下表:

地方标准章条编号

意见内容

意见来源(提出人及单位)

 前言

建议删除范围中6 省的表述,增加引言,对中部地区地方标准互认的情况予以说明。

湖南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刘红

第8章

8.5\8.6\8.7三节的内容基本一致,建议合并

南昌大学旅游学院/许庆勇

9.1

9.1中总则建议修改为基本要求或基本原则

南昌大学旅游学院/许庆勇

3.3

公共场所定义不明晰,应明确是在景区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季云

6.4

旅游景区内出现新冠肺炎感染者后对疫源地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终末消毒。这里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应明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季云

9.1.5

建议只要求一处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多处测量、核验不合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季云

8.2

 游乐设施不是场所,建议修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季云

9.1.4

宜放在第7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季云

第2章

建议删除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

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刘娟


文本中所有出现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与标准名称对应修改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刘娟

6.2

第2句修改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刘娟

9.2

建议修改为:减少现金售票,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刘娟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目前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没有专门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编写

WS 695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

WS/T 698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单位和场所卫生防护指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的通知》

《江西省旅游景区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江西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

本标准条款均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标准要求。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术语定义、基本要求、消毒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公共场所管理、游览管理、安全应急管理,主要内容为:

(一)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部六省的旅游景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列出了所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总结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定义,其它术语和定义引用自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四)总体原则

本章主要提出了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的总体原则。

1、常态防控:本部分主要提出了3各方面的建议: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落实管理责任,按照文旅部的文件要求特别提出了由景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核相关的管理制度;三是提了对景区内的各类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的建议。

2、科学防控:本部分一是提出了按照景区属地党委、政府的防控要求进行管理的建议;二是提出了合理设置最大承载量、根据疫情风险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3、精准防控:本部分一是提出了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防控管理的建议;二是提出了加强宣传,科普疫情防控知识的建议;三是提出了加强对景区内进行现场巡查的建议。

(五)员工管理

本章提出了对景区员工外出、健康状况报备、接种疫苗、个人防护、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建议。

(六)消毒管理

本章主要提出了景区及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防护应遵守的标准,并提出了通风、消毒的管理建议。

(七)设施设备

本章主要提出了售票验票设施设备、防控设施设备及用品以及其它设施设备的配备建议。其中特别提出对售验票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尽量采用无接触式的智能设施设备,符合智慧景区和疫情防控要求。还提出了应储备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质及其要求,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物资保障。

(八)公共场所管理

公共场所和场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本部分列出了景区主要的游客出入的场所,并提出控制人数和安全距离、场所和设施设备的通风和消毒、个人防护、无接触的消费方式等防控措施。

(九)游览管理

本章主要提出了游览管理的基本原则、售验票管理、游览过程管理的建议。

1、基本原则:本部分主要提出了游客数量控制、中高风险地区游客的控制、游客健康信息查验的建议。

2、售验票管理:本部分提出了无接触售票、取票、验票的建议,以及控制避免人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建议;

3、游览过程管理:本部分主要提出了科学安排游客错峰游览、尽量少乘坐密闭交通工具、对游客进行疫情防控提醒等建议。

(十二)应急管理

主要风险级别的调整、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健康码异常、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处置提出了管理建议。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标准起草组向全省主要的景区、景区主管部门、省内旅游、疾控方面的专家征求了意见,还向中部其它5个省份的市管、文旅、卫健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共收到意见函22份,收到15个部门回复意见52条,起草组采纳了部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作出了说明。

七、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

建议各省各级文旅、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向景区大力宣传推广本标准,组织标准的宣贯培训,提升景区实施标准的自觉性,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评价、监督,通过标准有效实施提升各景区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水平和能力,通过科学、精准的防控管理确保景区安全。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标准起草小组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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