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公告
|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2-03905 | 分 类 | 旅游;文化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2-02-07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2022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公告 | ||
经省政府批准,根据《2022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鄂文旅文〔2022〕11号),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对2022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分配内容
(一)资金额度。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3960万元。
(二)分配方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从更好地引导全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等。分配重点为: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名街项目,对口支援、重点旅游工作项目等。
(三)分配对象。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旅游景区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旅游单位。
1、市州本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整合申报1个A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项目。重点补助4A级及以上等级旅游景区(含已通过4A级旅游景区景观价值评审正在创建4A级的旅游景区)和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新建2A级及以上等级旅游厕所。
2、市州本级、各县(市、区)各申报1个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申报2个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需要支持的旅游项目另行通知。
(四)准入条件。
申报旅游项目,均需具备相应的准入资格。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旅游项目,不纳入专家评估或评审的范围。准入条件如下:
(一)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包括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完整的申报文本;2、有通过评审的旅游规划,并已正式立项或开工建设;3、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4、已由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意见。其中,A级景区旅游厕所项目如没有单独的规划、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可以所在景区的相关手续代替,但该旅游厕所项目必须包含其中。5、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对近3年新开发或重大提档升级,并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发、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完成投资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旅游项目。对口支援等项目的申报资格,结合不同情况分别另行确定;湖北旅游名镇、名村、名街项目及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以创建成功为依据。
二、竞争性分配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的分配方式,由专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最终确定需要扶持的旅游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按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文本》格式填写,同时提供申报文本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其它事项
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州本级、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于2月28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下载申报文本、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联 系 人:蔡宏伟
联系电话:027-68892313
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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