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跨省旅游经营 “熔断”机制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2-05839 | 分 类 | 旅游;文化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跨省旅游经营 “熔断”机制的通知 | ||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2月22日,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通告,武汉市2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严格实行跨省旅游经营“熔断”机制要求,请各地及时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我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省份旅游,不得开展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机票+酒店”业务,不得承接有中高风险地区省份游客来我省旅游相关业务。
各地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属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涉疫旅行人员防控指南》有关要求,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和滞留游客管理等事宜。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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