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2-19135 | 分 类 | 旅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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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2-06-0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件名称 | 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保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的政策部署,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支持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稳定经营与健康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以灵活运用展期、调整还款计划、无还本续贷等十二条工作措施为文旅企业纾困。具体如下:
深刻认识金融助力文化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文化旅游行业受困主体的纾困对接工作,充分保障其合理资金需求,支持湖北省文化旅游行业稳定经营与健康发展。
(一)灵活运用展期、调整还款计划、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受困企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于项目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运用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对于流动资金贷款,要合理地给予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延期付息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有市场前景、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受困企业,要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款等模式,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缓解其资金困难,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二)加大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文化旅游领域从业人员,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征信权益。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创新文化和旅游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要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特点,创新中长期信贷产品,鼓励以“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景区收益权质押贷”助力文化旅游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以“景区开发贷”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以“民宿贷”“农家乐贷”助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振兴,以“动漫游戏贷”支持数字文化产业聚集发展,以“非遗贷”促进文化传承与发展,以“版权质押贷”“应收账款质押贷”“产业链融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
(五)推动融资成本逐步下行。进一步落实各项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保持稳中有降。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政策支持,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根据文化旅游企业实际状况及特点,制定差异化融资方案,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六)加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投入和定向支持。强化与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针对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单列1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增强金融机构对文化旅游行业的金融支持实力,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投向困难行业和受困主体。继续做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接续工作,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行业普惠小微融资需求,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七)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对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确定的支持企业实施政银联动帮扶。对于符合条件的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在为其存量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展期、续贷等帮扶措施期间,可为存量贷款申请财政贴息。
(八)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推广“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业务,继续优化续贷续保业务,推动抵押担保无缝对接;针对受困企业,要适当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提高对民营文旅企业担保比例,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和覆盖范围,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的担保增信力度。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文旅企业新申请的银行贷款,按照降低担保费率相关要求执行;对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
(九)增强保险保障作用。保险机构要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强化保险保障能力,丰富文化和旅游保险产品供给。扩大旅行社责任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旅游业风险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服务。
(十)对重点企业进行名单式融资对接管理。联合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文化旅游重点支持企业库和项目库,金融机构要建立纾困对接台账,推行线上办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文化旅游重点企业合理的纾困诉求和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通过市场化方式对接重点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十一)创新线上对接方式,推广应用 “楚天贷款码”、“鄂融通”和“301” 模式。多渠道、多场景加大布码推广力度,不断拓展“楚天贷款码”、“鄂融通”在全省的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企业融资可得性,搭建经济主体便利化融资新通道。对满足线上产品授信条件的企业融资申请,以“301”模式快速支持。对需要线下对接的,推行10日内办结的“1351”服务模式,落实“四张清单”服务机制,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对转入“培植类”的受困主体,金融机构应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尽快达到授信条件,获得融资支持。
(十二)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供应和现金安全卫生。确保支付清算系统通畅运行,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保障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指导金融机构对接、细化支持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推进。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全省文化旅游行业金融助企纾困的力度,充分用好用活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的贷款延期诉求,做到“应延尽延”,实现市场主体对延期政策的“应享尽享”。
(二)加强跟踪监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于“重点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中重点名单企业的纾困诉求和融资需求,要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各对接金融机构要强化监测分析,定期通过平台报送重点名单企业支持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办理延期还本付息、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征信权益、降低融资成本、对接货币政策工具、出台专项行动计划、处理投诉纠纷等情况。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同步审核辖内对接金融机构的报送情况。
(三)加强考核督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各金融机构工作效果的跟踪和督办,定期监测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金融机构,加大约谈指导,对“能延不延”的金融机构要进行严肃处理。金融机构政策执行情况与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及差异化监管措施挂钩。
(四)加强信息宣传。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公和营业场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助企纾困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并通过主流媒体加大推广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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