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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汛期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2022-07-10 21:4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2-22646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2-07-10
有效
文件名称 汛期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当前正值汛期暑期,跨省团队旅游恢复开放,旅游出行迎来高峰。为确保广大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出安全提示:

一、加强防护,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行。出游期间,加强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通风,养成“一米线”好习惯。

二、理性出游,合理规划旅游行程。出发前,密切关注交通、文旅、应急、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合理规划线路,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警示,不进入未开发的无人区、保护区、网红景点等区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谨慎选择参与高风险游乐项目,如遇天气突变,不要参加高风险、水上娱乐项目。

三、加强防范,做好各项应对措施。注意观看景区安全提示标识标牌,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逗留。高温天气,备好防署降温药品物资,防止中暑。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防止溺水。自驾游驾驶人员保持充足的睡眠,防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如遇突发险情,要沉着冷静,及时进行自救、互救,尽快撤离危险区域,必要时报警求助。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馆用餐,倡导分餐公筷制,不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

四、文明旅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爱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参团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主动购买意外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在旅游途中发生纠纷时, 冷静应对,加强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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