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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2026-04-23 15:48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6-13583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6-04-23
有效
文件名称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全省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将2026年全省第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案

经核查证实,湖北宝中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北京某有限公司,该旅行社未向接受委托的北京某有限公司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3月30日,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湖北宝中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2026年3月,五峰欧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无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司年会上推广“越南、广西6日游”出境旅游产品,并招揽游客,租用汽车公司车辆接送游客往返五峰渔洋关镇与宜昌三峡机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4月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对五峰欧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1000元、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欧阳某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经核查证实,湖北省定悦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线从事旅行社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2026年1月13日,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湖北省定悦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向某某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10月,黄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为公司组织河南信阳二日游旅游团提供了随团导游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1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黄某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费用案

经核查证实,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武汉海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按照“导游先行垫付,公司每周一结”的方式,要求导游陈某某在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先行垫付黄鹤楼景区门票、讲解设备租赁等现付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2026年3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武汉海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85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袁某处罚款人民币7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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