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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厅信息公开2012年度报告

湖北省文化厅信息公开2012年度报告

2013-03-08 09:14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政府办公厅:

  201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省文化厅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厅没有收到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文化信息。2012年,省文化厅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布群众所关心、社会所关注的一些文化信息,受到社会、群众的普遍欢迎。据统计,2012年厅门户网站点击率高达20多万次。

  (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并完善了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我厅先后制定了《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办法》、《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湖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等制度,指导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和施行。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保密审查的要求进行审查,由厅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失密,不涉密。

  (三)落实具体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的台阶。一是明确分工。明确厅办公室负责组织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具体工作事宜,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按要求提供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并提出初步意见,按照“谁制作、谁初审、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制作审核关,违反规定,按照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追究其责任。通过明确分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明确了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协助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集体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确保社会公众对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

  三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明确了厅办公室负责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考核等次,作为年终评先的参考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在厅内通报。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情况

  2012年,省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与业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厅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探索研究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二是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扩大网上公开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和督查。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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