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府信息供给,以抓制度、促规范,抓服务、强素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作用。
一、主动公开
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65条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47条次,“湖北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992条次、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微博发布信息 479条次,其中,文化和旅游政策文件84件(含规范性文件3件),动态要闻328篇,市州要闻142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情防控、与爱同行惠游湖北、助力“六稳”“六保”、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等专题专栏发布信息407篇。预决算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信息23条,政府采购信息10条,决策预公开7条,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件2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一)扎实抓好建章立制。细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面到点,修订完善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省文化和旅游厅会议开放制度(试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公开工作手册》等制度规范。
(二)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公布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公开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和旅游的发展规划。三是发布了我省旅游业的重要指标统计数据,如旅游人次、旅游收入等。四是详细公开了2019年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五是公布了我厅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如《全省文化旅游和康养产业招商指南》等。六是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了“三大攻坚战”栏目的信息更新。七是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根据防疫要求及景区流量信息,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八是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了全省200余家联合抽查执法对象名单并派发给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抽查,《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厅网站对外公布。九是认真做好招考录用信息的公示,及时公布厅本级人事变动信息及厅直属单位的招录信息。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坚持以《条例》为准绳,按照处室提出初步意见、办公室复核完善答复要素、政法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步骤,依法、细致、周到办理公开事项。
(四)着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防范行政争议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信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能力。
(五)打牢平台建设基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模块化布局、一站式查询,同时出台了《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现我厅信息公开平台有一级栏目7个,二级栏目15个,三级栏目23个,四级栏目7个,每个栏目都明确了责任处室及责任人,明确了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及内容,有效发挥了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重点办好“湖北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采取召开媒体通气会、座谈会,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六)强化监督保障。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严格落实我厅政务公开分工方案,厅办公室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在督办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切实提升我厅政务公开服务效能。全年未收到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和网络投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厅主动公开文件8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我厅共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64项,依职权事项23项,全年行政许可决定数量为219件;集中采购项目159个,金额总计为7814余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629 | 81 | 16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46 | -3 | 2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59 | -4 | 500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2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9 | 78149531.88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条例》回复。从申请渠道看,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3件;从申请目的上看科研课题需要3件、了解掌握政策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1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短板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整体性、协同性不够,主动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解读形式较为单一。2021年,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改进方法,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多方式组织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程序方法;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采用新闻访谈、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努力扩大公众的参与感,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应对信息公开。1月23日,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暂停文旅活动的“六条措施”信息,发出了全省文旅系统勠力“抗疫”的动员令。厅网站第一时间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厅政务微信第一时间发布文旅系统“抗疫”信息,及时公布应急服务热线、接待酒店信息、文旅系统“抗疫”情况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对文旅特别是旅游活动的关切。2月16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援鄂医疗队(火神山医院)服务保障专班,厅网站因时开设了“酒店视角中的援鄂医疗队”,向公众展示援鄂医疗队的风采,同时为397支医疗队、43088名援鄂医疗队员协调解决就餐、住宿、交通、防疫等问题。
随着疫情形势好转,及时组织开展系列感恩、纪念活动,计划并在各大媒体、网站同时发布。一是组织全省A级旅游景区开展“感恩白衣天使 灵秀湖北欢迎您”主题感恩回馈活动,该活动登上热搜榜前十。二是组织17个市州开展“一城山水一首歌致敬逆行天使”致谢援鄂医疗队,该活动被央媒关注报道,央视新闻客户端的报道阅读量近14万人次,人民网客户端、湖北省内主要媒体都作了推送。
(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加强政策立体解读。湖北疫情防控战取得决定性成果、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后,有序向社会传递湖北文旅事业和产业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5月19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98场新闻发布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雷文洁作了主发布,介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和解读《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同时,厅网站及时开设了“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惠企政策汇编”专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分管新闻工作的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军,应邀连线央视新闻“1+1”,回答著名主持人白岩松的采访,介绍湖北旅游市场准确情况,展示湖北健康安全的形象。
6月13日零时起,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由二级调整为三级,标志着湖北疫情常态化防控进入新阶段。我厅统一安排并策划发布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图书馆等5家省级公共文化场所恢复开放的信息,积极向社会传递湖北健康安全的良好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8月7日,省政府举办了“与爱同行 惠游湖北”活动专场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省长张文兵作了活动主发布,省文化和旅游厅雷文洁同志回答记者提问、具体介绍活动安排,活动信息一经发布,迅速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权威媒体密集跟踪报道,瞬时冲上微博热搜榜、百度热榜首位,人民日报微博话题关注量超2.3亿,在各种社交网络上刷屏,全国网民纷纷留言为“大气湖北”点赞。截止10月25日,网络媒体关于活动的内容创作数量达到数量11.5万条,全网活动曝光量总计33.8亿,营造出“荆楚山河无恙、加快疫后重振”的良好形象。我厅先后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向公众通报“惠游湖北”活动进展,打造政务信息公开权威发布。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根据《2020年湖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要求,我厅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精简政务服务事项8个,截至2020年底,我厅共有政务服务事项75项,办理项93项。结合“一网通办”相关要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且所有事项均可全程网办,强化了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推动了用权公开。2020年,我厅“一网通办”情况通报年终排名位列省直机关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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