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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改委 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改委 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16:59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改委
MB1568036/2021-25459 旅游
发布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1-05-28
鄂文旅发【2021】18号 有效
文件名称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改委 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发改委: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任务要求,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改委开展首批国家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按照工作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组织认定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择优推荐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引领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展城市旅游休闲,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游览、休闲需求,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着重提升街区的服务设施与服务品质,打造主客共享的街区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旅游休闲产品和服务。

(二)坚持突出文化特色。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对街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合理利用,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提升旅游休闲街区文化和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三)坚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各类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整合优化,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坚持正确导向,培育积极向上的休闲观念,普及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

(四)坚持丰富多元,发展消费业态。应注重培育多元业态,丰富休闲娱乐功能,以现代化、多元化、个性化产品供给,促进居民消费意愿提升,以高质量旅游休闲街区产品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建设。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避免大拆大建,在保持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基础上,空间布局可丰富创新,建设内容要服务于文化传承和主客共享的实际需要。

申报条件

《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行业标准中的必要条件全部满足,自750分以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街区内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旅游、节约食物和绿色消费,不应传播封建迷信,不应出现庸俗、低俗、媚俗现象。

2.具有明确的空间范围。总占地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300m。

3.具有稳定的访客接待量,年接待访客量不少于50万人次。

4.应为步行街或在每日主要营业时段期间采取主街限制车辆通行的措施。

5.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运营机构。

6.注重绿色发展理念,与当地社区有机融合。

7.具有地方文化或创意文化的业态比例不少于40%。

8.具有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旅游休闲街区规划。

9.具备文化展示与体验、游览、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并在全国或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10.具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

11.公布访客咨询,投诉和紧急救援电话,且24h畅通;有公共广播系统或应急呼叫系统。

四、推荐申报材料

1. 市(州)级文化和旅游推荐文件;

2. 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申请报告书(见附件);

3.对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行业标准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

4.旅游休闲街区管理机构关于近2年主要经营主体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五、工作步骤要求

(一愿申报。旅游休闲街区所在城区人民政府是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责任主体,要依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行业标准,进行自愿申报创建级旅游休闲街区。同时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旅游休闲街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旅游休闲街区大数据工作,加强数据连接工作,协同建立全国旅游休闲街区数据分析机制。

二)初评推荐。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行业标准要求,切实把好初审推荐关,会同市州)委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街6月11日前提交推荐文件(一份)、旅游休闲街区申请报告书、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通过邮政送达,申请报告书和自评报告的电子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三)资料审核。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各市(州)上报的创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材料进行步审核,遴选一批基本达标的旅游休闲街区进行现场评定。

(四)现场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到旅游休闲街区现场进行打分评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指导。

(五)公示认定。经评定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的,公示无异议进行公告认定对认定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品牌建设、宣传推广中给予支持,省发委将在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中予以支持。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张和宝,027-68892357

邮箱280704439@qq.com

铉甲菊,027-87319908

附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申请报告书.docx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15月28

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doc

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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