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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 湖北省申报作品的公示

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 湖北省申报作品的公示

2022-05-06 21:3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2-15309 旅游;文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2-05-06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 湖北省申报作品的公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66号)要求,经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武汉京剧院京剧《母亲》参加第十七届文华大奖评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92323(艺术处)

027—68892311(机关纪委)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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