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 湖北省申报作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2-15309 | 分 类 | 旅游;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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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2-05-0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 湖北省申报作品的公示 |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华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66号)要求,经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武汉京剧院京剧《母亲》参加第十七届文华大奖评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92323(艺术处)
027—68892311(机关纪委)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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