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有效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结合各相关处室职能,拟定了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该方案及职责分工经厅党组会审定,现印发给各处室。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
工作方案及职责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有效推进我厅的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结合各处室职能,制定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方案,并明确各处室职责任务。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动力,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发展贫困地区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为抓手,以增加就业、提高收入、实现脱贫为目标,完善贫困地区的文化和旅游服务发展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使文化和旅游业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成为人民群众享受美好生活的幸福产业。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农村思想文化宣传薄弱”的问题,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为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按照《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要求,实施文化站提档升级工程,2019年底前,消灭贫困地区“空白点”。按照“乡镇(街道)文体广场不少于600平方米、村(社区)文体广场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宣传栏、基本灯光音响和群众体育活动器材等设备,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的要求建设文体广场,尽快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2019年底前,全省80%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均建有符合标准的文体广场。实施《全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和《全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大力整合行业资源和社会资源,推动形成“小中心”整合“大文化”的基层文化工作生动局面。到2019年底,全省80%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标准建成。(责任处室:公共服务处、财务处)
2.强化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督促贫困地区通过实施“县聘乡用”机制,配备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工作人员,到2019年底前,80%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工作人员达到2名以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到2019年底前,80%的行政村(社区)有1名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通过组织举办湖北艺术节群众文艺展演等活动,为社会文艺团队搭建平台,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文艺团队发展,到2019年底前,80%的行政村(社区)有1支经常开展活动的社会文艺团队。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机制,出台《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责任处室:公共服务处)
3.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组织相关文艺创作生产单位,举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文艺活动,丰富和引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督促各地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每年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5场,为每村每年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不少于10次、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贯彻省两办转发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文艺团队建设的意见》,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引导他们主动开展具有浓厚乡土气和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责任处室:公共服务处、艺术处)
(二)以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助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以9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扎实开展深度贫困县文化和旅游产业扶贫工作,以推进贫困地区文旅融合发展,以及文化和旅游与其它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使文化和旅游业成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和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来源。
1.推进贫困地区文旅融合项目开发。对文化和旅游资源较富集的深度贫困县,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扶贫开发的政策指导和融合项目的规划,策划、筛选一批支撑作用大、关联带动性强、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文旅部旅游发展基金对贫困地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支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将重点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纳入竞争性分配中统筹支持。(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财务处)
2.推进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企业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支持其立足特色,加强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扶持贫困地区民间工艺产品转化,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收入。挖掘“一红一绿”文化旅游资源,促进贫困地区乡镇、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贫困地区乡镇、村文化产业与文化遗产保护、旅游等相融合,走特色和专业化发展之路。(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非遗处)
3.推进贫困地区文化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举办四季乡村旅游推介活动,编排、筛选一批特色乡村文化旅游线路进行推介。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开展以乡村美食、采茶、民宿、购物、赏花等为主题的旅游推介活动,打造一批安全、优质、有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品牌,使其成为贫困地区的名片、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责任处室: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宣传推广处)
4.推进贫困地区文化旅游与康养产业发展。举办中医药康养旅游推介活动,编排、筛选一批中医药文化旅游线路进行推介;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区的创建活动,编写我省中医药康养旅游区的景区规范,创建1-3个中医药康养旅游区的示范。(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
(三)切实做好巴东县定点扶贫工作
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直单位定点扶贫、省内区域协作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扶组办发〔2019〕11号)要求,在做好行业扶贫的基础上,作为牵头单位,协调相关中央和省直相关单位做好巴东县定点扶贫工作。
1.推进对接帮扶项目落实。协调华中能源监管局、同济医院、中南民族大学等12个中央、省直单位与巴东县对口帮扶单位签订2019年省直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并做好相关扶贫项目对接工作,推进上述单位对照责任书落实帮扶项目。(责任处室:财务处)
2.召开定点扶贫推进会。积极协调省政府,争取省政府组织召开巴东县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协调12个中央、省直单位对照2018年度定点扶贫工作任务、承诺履行的责任书内容,认真梳理完成及推进情况,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制定2019年度定点扶贫工作计划及措施。(责任处室:办公室、财务处)
3.支持巴东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加大对巴东重点项目的引导性资金支持。支持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滑雪运动旅游特色小镇;支持巴东县创建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荆楚文旅名镇名村,继续支持以野三关为核心的巴南片区旅游开发。加大巴东旅游的宣传力度,支持举办“2019年第七届长江三峡巴东纤夫文化旅游节”,将神农溪、巴人河、巫峡口等景区、绿葱坡滑雪场纳入全省2019年旅游宣传营销内容。支持巴东的乡村旅游品牌推广,支持巴东旅游“厕所革命”。继续支持旅行社对口支援巴东旅游产业发展,拓展旅游市场,推介旅游精品线路,输送更多游客。(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宣传推广处)
(四)扎实做好巴东县穿心岩村对口帮扶工作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做好我厅驻巴东县穿心岩村定点帮扶工作。坚持以产业帮扶为主,特色旅游帮扶为辅,全力攻克“坚中之坚”,确保穿心岩村年底如期出列。
1.加强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指导新一届村“两委”切实按规定履行职责,建强建实村级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支部党员攻坚积极性,党员带头引领示范,带动全村脱贫摘帽。指导村党支部培养本村优秀上进青年并发展一批预备党员,为村党支部增添新的血液,增强村支两委战斗力。指导“两委”开展好“党课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2.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对穿心岩村重点贫困户的危房进行整修,对贫困户重病实施救助,对重点贫困户小孩进行助学帮扶,为贫困户购买种苗、肥料等农资。帮助贫困户发展养殖业、高山蔬菜等优势产业,开展农机培训,提升贫困户造血功能。协助有能力的村民引进种植魔芋、葡萄等经济作物,完善农业产业链条,拓宽致富途径,降低返贫风险。加强与有关企业的合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回购、销售渠道,保障村民利益。(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
3.发展文旅产业,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扶持穿心岩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吸引力。以野三关镇“湖北旅游小镇”为支点,协调当地旅游部门和相关旅行社将穿心岩村纳入旅游线路,形成集群效应,反哺穿心岩村脱贫攻坚。利用好村民宿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奖代补全力支持村民通过开办乡村民宿、销售农特产品等多种方式形成长期稳定增收门路,帮助有意愿的村民改建民宿,力争年内达到150人的接待能力。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南湾贫困户安置小区文化广场,为村民提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场地。改善旅游环线照明设施,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亮化村民道路。对景区标识标牌进行更新,在进出野三关镇和穿心岩村主要路口增设指示牌,完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处室:人事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驻村工作队具体落实)
三、支撑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设省文化和旅游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扶贫日常工作。厅党组定期研究扶贫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指导贫困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文化和扶贫工作的督导落实。指导贫困地区制定符合本地特点和实际需要的文化发展规划。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由厅党组安排一名党组成员联系巴东;选派优秀干部脱产组成驻村工作队,承担驻村帮扶任务。(责任处室:厅机关党委、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并落实厅领导、厅直单位和机关处室对口联系贫困县工作制度,推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落实领导干部建立扶贫联系点。建立文化和旅游扶贫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完善文化和旅游扶贫绩效评价制度。结合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指标,及时客观考核扶贫工作成效。(责任处室:财务处)
(三)搞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优秀的文化和旅游产品。用文艺作品宣传党中央、省委扶贫工作战略部署和文化和旅游扶贫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总结宣传扶贫攻坚鲜活事例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现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成效,在文化和旅游系统营造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文旅干部扶贫干事创业的热情。(责任处室:办公室、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艺术处)
(四)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文化人才培养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支持贫困县文化部门开展各类培训,力争实现对贫困县各类文化业务骨干培训的全覆盖。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向“三区”县市选派文化工作者,为“三区”县市培养文化骨干,落实配套资金。积极配合人社厅开展“三支一扶”文化岗位选派工作,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全省各县市和乡镇基层文化岗位开展服务,为每个贫困县选派 “三支一扶”文化工作者,进一步充实贫困县文化力量。(责任处室:人事处)
(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扶贫领域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督促脱贫攻坚各项举措的落实落地。加强文化项目建设跟踪督查,重点督查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惠民成效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专项资金效率。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责任处室: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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