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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3-11-01 18:0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做好2023年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州政府质量考核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领域中央质量督查考核工作的函》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2023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省质强办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23年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州政府质量考核内容为2023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测情况、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情况、重大旅游服务质量事件情况。其中,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测情况为定量监测指标,依据相关工作数据进行考核,除第1小项外,无须提供印证材料;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情况为定性评价指标,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通知》等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除第8小项外,须提供印证材料;重大旅游服务质量事件情况为减分指标,依据相关工作数据进行考核,无须提供印证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文化和旅游领域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认真自查本地区质量工作开展情况,为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严格考核纪律。质量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地明确一名质量考核负责人,切实保障提供印证材料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全面做好2023年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落实《通知》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地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本地区年度文化和旅游领域质量工作总结、考核印证材料(对照考核要点提供,见附件)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质量工作典型案例(至少1个)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市场管理处刘靖;联系电话:027-68892321

电子邮箱:hbwlt_scgl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点.docx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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