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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牌导游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18 11:15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导游员,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提高全省导游队伍专业素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金牌导游工作室”评选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金牌导游工作室”评选工作。

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条件积极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市州不超过3个),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市场管理处葛兆龙

联系方式:027-68892334

邮箱:38968321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金牌导游工作室”评选工作方案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金牌导游工作室”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广泛聚集导游行业带头人,满足旅游市场对优秀导游的需求,发挥好“金牌导游”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建设一批金牌导游工作室。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先行区目标要求,切实发挥“金牌导游”的示范引领作用,讲好湖北故事,传播湖北声音,塑造湖北名片,打造全省导游发展平台和人才队伍培养基地。

二、工作室职责

(一)参与行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导游行业相关的公益授课、交流研讨等活动,围绕政策法规知识、文明旅游引导、服务质量提升、突发情况处置和专业技能拓展等编写专业课程,总结推广创新创意成果、先进经验、服务模式。

(二)开展人才结对帮带。结对指导优秀年轻导游或职业院校专业学生参加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大赛,大力培养后备骨干人才。

(三)开展导游词创作。结合湖北文旅实际,认真做开展导游词研究,创作一批具有湖北特色的文学性高、知识性强、可推广性高的高水平导游词。

(四)开展宣传推介。通过统一的社交媒体账号,按要求定期发布工作室工作动态、行业人才培养成果、全省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推介等内容,共同打造导游行业讲好湖北故事新媒体阵地。举办线下义务宣讲、服务礼仪规范展示、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旅游咨询服务等活动,传递正能量,展示良好职业风采。

(五)促进产教融合。依托工作室成员带动企业共同参与教学研究,通过课堂教学、社团活动、教学实践等,解决学科教学难题,发挥教研引领的作用。与学校共同拟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岗位素养课程,共建教学团队。

(六)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的有关导游人才培养的其他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带头人员能力强

金牌导游工作室创建带头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带头人应为活跃在导游行业一线的导游人员,要求专业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宣传推介能力和丰富的一线从业经验,能够用好线下线上各类平台讲好湖北故事,宣传推介湖北文旅资源,在行业内认可度高,有一定影响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导游工作满5年且游客满意度较高;

3.具备中级及以上导游等级,有深厚的旅游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旅游相关领域创新能力。

同等条件下,国家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结项人员及在省级以上重大文旅活动中担任导游、领队、讲解员,或获得(入选)地市级及以上优秀专家或人才称号(人才项目),或在省级以上行业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予以考虑。

(二)团队成员素质高

拥有不少于5人(含带头人)的团队成员。团队年龄、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团队成员应注重职业精神、团队精神、专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团队成员原则上可以涵盖导游、讲解员、企业经营者、院校旅游相关专业教师、新闻媒体人员等领域专业人才。

(三)创建课题针对性强

工作室创建工作依托课题进行,可以从以下课题选择,也可自行申报课题:

1. 导游行业创新人才培养

2. 精品导游词创作

3. 研学课程设计

4. 短视频平台“网红”导游打造

(四)项目运行有保障

金牌导游工作室相关工作依托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合作高校开展,应建立金牌导游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室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应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

四、创建步骤

(一)项目申报

10月31日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导游(以工作室带头人名义、如“XX金牌导游工作室”)申报(每个市州限1个),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提交申报对象名单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

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书原件(一式六份)、工作室建设方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导游资格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电子导游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奖励表彰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二)专家评审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地推荐人选(团队)组织评审,择优拟定5个“金牌导游工作室”,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人选(团队)名单。

(三)经费支持

“金牌导游工作室”入选人选(团队)经费支持标准为2万/个,由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接划拨至入选人选(团队)所在单位。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现金、卡券等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市场管理处对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四)项目验收

2024年11月30日前,工作室带头人须按要求完成结项工作(如需要延期的请递交申请表,说明延期理由和时间,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备批准)。各地文化和旅游局将初审后的结项验收材料及初审意见提交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含电子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专家按验收程序对入选对象结项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对工作室开展情况优异、组织管理有序、社会反响良好、成果突出的予以通过验收,并予以重点宣传。需要复议的团队在规定整改期内完成有关工作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项目按未通过验收处理。未通过验收的工作室,收回项目经费。


附件:1.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金牌导游工作室”申报书.docx

          2.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金牌导游工作室”项目推荐对象名单.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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