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措施的通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的措施》共五个部分13条,具体如下:
第一,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帮助减轻旅行社企业现金流压力。
文件第1-4条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方面的政策。其中,第1-3条的内容,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文件形成。
文件第4条内容是大力推进保证金改革试点。按照“放管服”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的规定,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要求,结合湖北实际,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武汉、宜昌、恩施等地稳妥开展保险直接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试点工作,探索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进一步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
第二,帮助旅行社企业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文件第5-7条措施,主要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5条,主要内容是鼓励全省各地统筹相关资金,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评价,开展旅行社等级创建与评定,支持旅行社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促进旅行社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
第6条,主要内容是鼓励全省各市州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激励旅行行社及从事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企业“引客入鄂”。
第7条,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鼓励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规定开展工会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二是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拓展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
第三,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协调旅行社企业融资难题。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用好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武银〔2021〕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业金融服务的十项举措〉》(鄂文旅发〔2021〕35号)等相文件,提出了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措施和要求。为进一步协调旅行社企业融资难题,在延续以上政策的基础上,文件第8-9条,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旅行社的特点,开发种类丰富、针对性强、创新性强、低成本、低费率、保障强的保险产品。
文件第10-11条,主要是进一步明确、逐一落实国家惠企政策。
第四,出台措施,支持旅行社企业培养人才
文件第12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要求,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行社企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保障范围,抓好扩就业稳就业工作。
第13条,主要内容是激励和支持一线优秀导游等人才。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坚持每年对骨干导游进行培训;持续开展星级导游评定;支持在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项目培养计划的导游创建“金牌导游工作室”,组织开展业务研究和实践等活动,以点代面、示范引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支持“金牌导游工作室”参与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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