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省旅游学校新野文学社是由湖北省旅游学校校团委所领导的,接受校团委和校社团管理中心的监督学生文学组织
第二条 湖北省旅游学校新野文学社是由湖北省旅游学校文学爱好者组织的全校学生社团
第三条 本社宗旨是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扩大校园文学阵地,陶冶情操,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学水平和文学修养。
第二章 社员管理
一 社员权利
1.社员有有限参与本社活动的权利;
2.社团内,不论新老社员,在平日社团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均有获得上级领导举荐、提拔的权利;
3.社员有向社团提有益于社团发展建议或意见的权利,若该建议或意见确实有利于社团的发展,该社员将有获得被公开提名嘉奖甚至提拔的权利;
4.社员在社员内举行的公开选举活动中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5.社员有向社团推荐优秀文学作品以及有一定文学基础并且对本社有兴趣的品行端正的文学爱好者进入本社的权利。
6参加本社的有关会议,了解本社的工作、活动计划,接受本社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7.在本社的各种会议上。参加各种讨论,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社员在本社组织的活动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监督、质询、表决、发言和评论权。
8.社员对本社的一切重大决定和重大工作有讨论、提拔和批评的权利,但不能歪曲是非。
9.社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文娱、座谈、审稿等活动。
二、社员义务
1、社员有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前提下,遵守本章程的义务。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校报编辑部和本社布置的各项任务;
3、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和文学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文学社的利益和荣誉,保守文学社的秘密,爱护本社的公共财产。
4、社员有团结社友、按时按量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5、社员在日常生活中有维护、美化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6、在社团活动中,社员有不得贪功,积极与其他社员合作,完美完成任务的义务。
7、社员有积极参与并与其他社员合作,完成所担任务的义务。
8、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和文学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文学社的利益和荣誉,爱护本社的公共财产。
9、社员必须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10、密切联系学校师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11、社员必须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能力,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12、每次开会或开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只有讨论时才能畅谈。
13、每次开会、开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需预先请假。迟到或早退二次当作缺席一次,缺席三次作自动退社,并收回证件。
14、社员要虚心听取社内外人员的意见,并采纳和总结。
15、各社员对各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有组织,有纪律,不得以本社名义开展个人活动。否则,本社有权撤销其社员资格并在本社公开批评。
16、社员不得做有损文学社的形象和声誉的事,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入社
1、本社社员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经过面试,由本社社委会考核录用而产生。
2’申请加入本社的志愿者在每年招聘新社员时,交文学作品一篇,交申请书和自我简历各一份,并通过初试、复试和审核后填写社员登记表并上交2张照片即成为正式社员,在校学生平时也可自愿申请加入本社。
3、在外发表过各类文章,获得过各种新闻、文学等方面奖励的学生可优先录用为本社社员。
注:新社员在进入文学社后必须完整填写《社员个人档案表》,不论是文学社统一纳新活动之际入社还是平时都需上交个人书面申请书以及个人简历各一份另附加照片2张。作为我们社团存档之用。
四、退社
1、除非文学社以组织名义开除某社员,否则,任何社员要退出文学社均需交个人书面申请书,并得到组织的批准。
2、社长、副社长在职期间若欲请辞的,必须先报社团最高组织机构(其他社长成员、各部部长),并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交右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并完成一系列交接手续后生效。
3、社长请辞还需先向学校社团联合会提交个人申请。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在职期间若欲请辞的,需上交个人书面申请至最高组织机构审议,通过后并完成一系列交接手续后生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社长和副社长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文学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 管理文学社日常事务,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全体会议;
(2) 任免文学社副社长、理事社员、普通社员;
(3) 制定文学社活动的大纲,协调文学社各部门关系;
(4)组织文学社全体社员开展活动
(5)代表文学社参加学生会委员会
文学社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协助社长管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2) 受社长的委托,代行社长的部分职权。
注:社长同时兼总编的工作
2、义务
社长:全面主持社团事务,是社团第一负责人。
社长:对文学社负责,对各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安排,对外代表文学社面对学校领导、赞助商、活动承办者,其他学校及学校团体。
1、 贯彻学校各级指示,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文学社开展工作;
2、 召集和主持全体社员会议、年会和社委会会议,汇报情况,议定工作、活动计划,布置各项工作;
3、 指导、检查‘督促和反馈各社员的工作、采访报道情况;
4、 组织和安排招录社员的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完成各项议程,是社团第二负责人。
副社长:对文学社内部人员进行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日常事务的开展,并负责配合各部门间人手的调配工作,协助社长处理对外关系。当举行全文学社的大型活动时,全权负责其执行及分配。
二、部门设置
文学社暂设的五个部门为:秘书部、编辑部、文学创作部、外联部、宣传部(美工部)。
三、部门职责
秘书长:
1、 全面负责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对值班、签到、会议及各科室公文材料的发放存储及整理负有全面责任;
2、 负责文学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并定期与社长及社长室成员沟通工作;
3、 协助社长室,协调各部门落实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4、 秘书长为文学社日常工作第一负责人。
副秘书长:
1、 协助秘书长作好日常工作,同时全面负责文学社在学校的日常工作;
2、 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开展的活动
1、 秘书部主要职责:
(1) 主要负责文学社的财务;
(2) 辅助社长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3) 统筹社团活动,制定社团阶段目标,总结活动得失,并负责网站管理。
(4) 起草会议文件以及会议通知,及时完成会议纪要,起草日常信件和工作报告。负责会议和活动的签到,会议记录,整理后归档;
(5)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编码,对文学社各种文件进行登记,归档管理;负责工作内外各种来往文件的核稿、下发工作;
(6) 及时完成有关文件的整理、打印和复印工作
(7) 组织编制和修改文学社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 负责部门活动申请的审核,递交以及对活动质量的监督;
(9) 负责社员的年度注册以及年度考核评优;
(10)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加强与各社团的沟通联系,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1) 协助文学社组织开展活动及文学社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2) 根据文学社反战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社干的聘任、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社干的积极性,发挥社干的潜能。
2、 文学创作部:
(1) 从事文学创作,对社团收到的稿件进行修改;
(2) 编辑刊物、举办校征文赛、文学交流会等活动;
(3) 完善稿件的审批程序,并审批稿件;
(4) 负责编写新闻稿及发稿,跟进文学社活动;
(5) 对文学社的投稿和活动资料进行整理;
(6) 负责文学社对外宣传资料(刊物和海报)的文字编辑。
(7) 负责文学创作与理论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定期进行稿件交流,负责对稿件的审阅,修改以及对文学社刊物的编辑,印刷出版
3、 组织部
(1) 负责文学社内部学习、娱乐等工作的组织,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各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文艺活动;
(2) 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好的服务于文学社;
(3) 负责社团活动的考勤况,每两月做一次总结,列出奖惩表;
(4) 负责组织分发稿件给值班成员审阅,整理稿件,登记投稿情况;
(5) 负责做会议记录,每两月由部长组织开部门会议做汇总;
(6) 整合本社的相关材料,协调各部门的人员使社里工作顺利进行;
(7) 并传达上级文件
(8) 常会议做好会议文件的起草及前期的准备工作;
(9) 部长进行工作培训
(10) 划部做好策划工作
(11) 过好组织生活,及时总结并考核交流组织建设情况;
(12) 学社奖罚工作,及时掌握和表扬先进典型;
(13) 学社社员的招收、登记和统计工作;(14) 好干部的考核、选拔、任免及档案管理工作;
(15) 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社长室交给的其他工作。
4、 外联部:
(1) 负责对外代表文学社与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 负责文学社与各兄弟社团的联络。联系广告业务,为商家提供文学社能力之内的服务以获得社团内部活动所需资金。积极联系文学社组间工作,和各兄弟学校建立横向协作关系,做好与兄弟学校文学社的外联工作,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探讨文学社的工作路子;
(3) 积极了解文学社社员的工作要求,分发各部通知;
(4) 协助活动组合理安排好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
(5) 发展新社员,建立社员档案;
(6) 整理、收集文学社图片、资料。做好档案工作并及时记载社员所取得的成绩。追踪纪录原文学社社员在毕业后文学成就,积极宣传社员事迹;
(7) 为活动的举办及社报刊的出版筹集资金,为活动的圆满举办作坚实的后盾;
(8) 拉赞助前需要做好策划,这是与商家交涉的必备材料,与商家交涉时,以求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状态,切实履行对商家的承诺,活动结束后主动地把情况反馈给商家;
(9) 在拉赞助的同时也要向商家宣传我们新野文学社;
(10) 协助开展活动,与文学社旗下的社团外联部门交流经验,协调社团与社团之间的关系;
(11) 与其他社团组织取得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建立交流平台;
(12) 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社长室交给的其他工作;
(13) 与商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 宣传部(美工部)
(1) 协助编辑部进行刊物的美编工作,负责文学社校园内外各项工作的宣传事务(海报出版、传单设计等),使宣传工作有特点、有特色、有创新、有力度;
(2) 协助外联部做好外联工作;负责文学社形象宣传、社刊与社报的发行工作;
(3) 为树立和塑造文学社的总体形象,负责各类大型活动宣传方案的策划;
(4) 承担文学社的主要宣传任务,出海报,布置活动场地等;
(5) 审核各部门制作的海报、宣传单,统筹各部门的宣传方案,协调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6) 负责文学社形象宣传、社刊与社报的发行工作。
(7) 协助编辑部进行刊物(期刊、校报)的美编(美工)工作,定期设计好海报的图景。
6、 编辑部:
(1) 主要负责刊物《新野》和《新野报》中人物板块的采、供稿;
(2) 编写通讯并能及时将当天新闻向我院广播站推荐。
(3) 采访、报道校园时讯、校外重大事件以及密切反映学生生活。结合学校的活动,及时反映校园内重大新闻;
(4) 搞好校友、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采访报道,组织内容丰富的专题报道、系列报道和追踪报道;
(5) 有针对性地着力开展访谈活动,深化报道力度;
(6) 开展新闻评论、书面辩论及随笔、杂文创作活动。
(7) 整理、收集文学社图片、资料,做好档案工作;及时记载社员所取得的成绩,追踪纪录原文学社社员在毕业后的文学成就,积极宣传社员事迹。
第四章 组织
一、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文学社全体社员会议,一般每学期举行一次;常委社委会是其他的常设办事机构,每月举行一次例会;文学社每年六月举行年会。
二。本社社长1名,副社长1名,副总编1—2名本社下设设备部长1名副部长1名,本文学社暂设立的七个部门为:秘书部、编辑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记者部、美工部)。正、副社长、正副总编、各部部长组成本社理事会。并聘请有关老师及其他热心人士担任指导老师或顾问。
三、各部长应制定内部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流程;关心成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认真培养本部成员,使其熟悉自身工作,提高其工作能力,与成员一起解决自身问题,探讨自身发展。
第五章 会议制度
一、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各部门可就内部事项召开会议。
二、成员须依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否则,按第四章第十一条处理。
三、成员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秘书处履行请假手续(书面形式),请假事由如有不实,一经查证,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奖惩措施
一、奖励:
1、每个学期末对每位成员在宣传工作中的表面进行考评,合格者可在综合测评的德育分加2-5分。(特制社内评分范围)
2、凡积极参与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组织争得荣誉的,都有资格参与“优秀新闻工作者”和“优秀通讯员”评比(名额视情况而定)。
3、发表作品质量较高和数量较多的社员,给予颁发“优秀创作奖”。
4、对于文学水平提高较快,创作勤恳,责任心强,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社员,可依据实际情况提升为社干。
5、凡是本社的社员,在市级以上的各项征文比赛中获奖的同学,文学社将其成绩向全校公布表扬,并作为优先评优依据。
二、惩罚:
1、凡有下列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及一贯表面,给予点名批评、警告或开除处理;
(1)两次以上不完成任务或拒不接受任务的;
(2)两次以上开会或其他活动无故缺席的
(3)三次以上开会或其他活动迟到的;
(4)其他不良行为的。
3、凡是受学校作严重处分的社员,文学社有权撤销社员身份,并在本社公开批评。
4、凡违反本章程的社员,本社给予酌情处理,较轻的取消其社干评选或评优资格,严重的撤销其社员身份,并在本社公开批评。
5、因为违反宣传报道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除名;
6、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退社后,有本社理事会讨论后宣布除名。
第七章 考核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文学社予以通报批评;
1、无故不参加签到者;
2、无故不参加例会者;
3、迟到或早退会议者;
4、由于个人失职,违反制度管理规定造成工作失误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免职:
1、不服从文学社集体安排,搞小帮派主义者;
2、无故不服从上级组织领导安排造成损失者;
3、在工作中谋取个人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者;
4、损害社联及学院整体形象者,按情节轻重予一免职。
三、招干考试执行严格的面试,笔试制度,公正合理,择优录取。干部退团要提前提交申请。
四、每学期结束,各部门提交本学年工作总结和下学年工作计划。
第八章 档案制度
一、秘书处统一负责工作人员的档案工作。
二、各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每次大型活动的总结以及调查的内容及时上交存档。
三、各部门应抓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期末评定工作,建立干部日常档案,由秘书处管理。
四、工作档案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各类文件、报刊、信件由秘书处统一收发,并进行严格登记,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
五、一般人员未经社长、秘书长统一,不得随意翻阅档案。凡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查阅有关文档,必须按时归还,不得遗失。
第九章 备注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本章程是由新野文学社06级社员拟定的。
三、修改本章程时,需召开理事会进行讨论,无论修改此章程中的哪一条款都必须由理事会2/3以上同意修改,方可修改。
四、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新野文学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