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 湖北文旅宣传语主题创作小戏小品类全球征集令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4-14778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4-03-15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 湖北文旅宣传语主题创作小戏小品类全球征集令 |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文旅对外宣传,提升湖北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小戏小品作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内容
小戏小品作品
三、征集范围
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主题鲜明,具备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特点,以湖北的自然生态、历史人文、风土人情等为创作素材,讲述百姓故事,表达人民情怀,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荆楚地方特色,展示知音湖北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风貌和开放包容、活力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作品形式为小戏、小品两种剧目形式,需提供完整的视频和剧本,视听时长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三)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须适合小戏、小品(含曲艺)类舞台剧演出。
(四)作者须保证对作品(含剧本和视频)享有独创性和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除署名外的其他权利,包含但不仅限于修改、发表、宣传、推广、出版、展播等,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退回。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评选出10个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各奖励 2万元人民币。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可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湖北文旅”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
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交作品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征集入口:https://wlt.hubei.gov.cn/fzlm/zyhb/index.shtml
八、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包括剧本)必须为本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套作或抄袭、个人资料伪造、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作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四)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