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文旅办〔2019〕19号)解读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文旅办〔2019〕19号)解读
2019-05-27 11:10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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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一、文件制发背景
(一)制文背景:针对地方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职能融合,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人员、岗位变动大等特点,不少同志刚接手负责A级旅游景区管理工作,对相关工作尚不熟悉;为加强我省A级旅游景区服务和管理工作,因此,我厅制发本文,进一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规范指导,确保景区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规范性,促进我省旅游业高速高质发展。
(二)制文依据:1.《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要求;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 – 2003);3.《关于下放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旅发〔2014〕77号)要求;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A级旅游景区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旅游发〔2018〕3号)。
(三)目标任务:按照“总量控制、规范评定、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原则,严格A级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景区创建评定程序规范,景观质量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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