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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物局赴武汉市开展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

2026-03-25 14:19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3月23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飞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武汉市开展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工作。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正在实施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省立图书馆旧址、大智门火车站旧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深入现场一线,认真查看了文物保护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了询问交流,对两项工程中的文物保护与安全、质量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检查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汲取文物保护工程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风险防范工作;要严守工程规范,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和施工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并加强现场指导;要严控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核准的设计方案实施,注重细节、精心施工,切实保障近百年文物得到高质量修缮和有效保护。

检查组强调,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加强对脚手架搭建、洞口设置、临边与高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施工现场文物本体及构件的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施工现场用电动火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作业场所、材料堆放区、生活区等区域的设置和分隔。要增设安全提示和安全警示,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要统筹谋划修缮工程与安防、消防及展示利用,做到一体推进、充分利旧,避免因二次施工对文物造成伤害。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加大全省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督察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省文物局文物古迹处、革命文物处(督察处)和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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