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筝舞飞扬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开办艺术考级活动案
2024年7月,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接群众举报,举报嘉鱼县筝舞飞扬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接举报后,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后经核查证实,嘉鱼县筝舞飞扬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此次社会艺术考级未经批准情况属实,违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按照《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1项“一般”裁量阶次和裁量幅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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