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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研学旅游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研学旅游的通知

2022-08-08 11:3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MB1568036/2022-25506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文日期 2022-08-08
鄂文旅发〔2022〕28号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深入开展研学旅游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旅局厅直各单位:

为适应和满足大中小学生研学活动需求,丰富旅游产品线路,拓展旅游发展领域,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和振兴,现就深入发展研学旅游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研学旅游的重要意义。研学旅游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体现了在旅游过程中增强中华文化自信的新时代要求,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对于促进国民素质提升、促进旅游业恢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前期开展研学旅行和游学旅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研学旅游全面展开。

二、积极发展研学旅行。已被确定为有条件开展研学旅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型和文化场馆型研学基地(营地)要加强与中小学的衔接,争取作为其校外研学教学活动的承接单位,并按照学校制订的研学旅行课程教学计划和以班为单位、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相关要求,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旅行服务。

三、全面发展游学旅行。全省旅行社和旅游景区、文化场馆要适应大中小学生在游学旅行中了解自然了解社会、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的文化需求,综合利用全省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开发推广有益大中小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成长的研学旅游产品,满足大中小学生游学需求和人民群众亲子旅游需求。

四、探索发展见学旅行。全省旅行社和旅游景区、文化场馆要结合大中小学生课堂理论课程,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有助于理解理论课程的实践基地和旅游线路,让大中小学生在实地体验中,通过见学专业导游的讲解,将课程所学知识与户外观察体验相互印证,从而加深对课堂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五、打造研学旅游品牌与大中小学生理论课程相适应、相补充,在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国学、建筑、艺术、时事等领域培育一批研学旅游精品课程。与研学旅游课程相适应,结合全省旅游景区开发、文化场馆建设和旅行社旅游产品组织情况创建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依托研学旅游基地,组合有关旅游要素和文化节目,培育一批研学旅游品质线路。结合研学旅游接待规模和服务质量,选树一批优秀研学旅游服务单位。

六、培养研学专业导游各地各单位要拓宽工作视野,大力培养研学旅游专业导游,既可以从现有导游和工作人员中培养,也可以吸引教育、科技、党史、农业、地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志愿服务,还可以支持退休教师、科技工作者、军人等“老人力”加入研学旅游导游队伍,打造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热爱研学旅游工作的专兼职导游队伍

七、制订研学旅游标准。探索和加强对研学旅游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分研学旅游课程、研学旅游基地、研学旅行社、研学旅游定制产品、研学旅游服务等类别,逐步建立研学旅游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准入、评价退出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八、推行便利旅游服务。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向大中小学生研学旅游团队免费开放,A级旅游景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游团队实行门票优惠,并安排专门针对大中小学生的讲解和其他服务。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非遗传承人深入研学旅游基地开展演出、表演,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九、加强研学旅游推广。围绕市场开发和旅游惠民,加强研学旅游宣传促销,经常性开展“知行湖北·乐游荆楚”中小学生研学旅游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其它形式的研学旅游推广活动,营造研学旅游良好氛围,动员和引导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到研学旅游活动中来。

十、加强研学旅游激励。将研学旅游开展情况作为对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型、文化场馆型研学旅游基地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研学旅游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对外推广、品牌创建、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开展年度评选活动并对先进单位给予奖励。

十一、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文化场馆要把安全管理放在研学旅游工作的头等重要位置,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研学旅游安全管理万无一失。

十二、建立发展研学旅游的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教育、科技、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各研学旅游服务单位要加强与大中小学的衔接,共同建设研学旅游课程,打造研学旅游基地,加强研学旅游管理,推动形成深入开展研学旅游的合力。

特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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