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17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3-46400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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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文日期 | 2023-12-26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确定17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7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如下:
1.潜江市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2.恩施州恩施鹿院坪景区
3.荆门市圣境山生态旅游区
4.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园博园
5.荆门市屈家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6.恩施州宣恩彭家寨旅游景区
7.襄阳华侨城奇幻乐园景区
8.武汉市黄陂区野村谷景区
9.孝感市安陆盛世闻樱景区
10.仙桃市沔阳小镇景区
11.随州市随县抱朴谷康养旅游区
12.咸宁市通山县龙隐山旅游度假区
13.十堰市竹溪县夯土小镇
14.孝感市大别山(大悟)红叶景区
15.宜昌市仙女吉吉主题公园
16.荆州市松滋市卸甲坪旅游区
17.恩施州巴东野三关森林花海景区
特此公告。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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