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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1-09-16 10:0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一、《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夜间经济是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在夜间经济中,文化和旅游消费是主要形态之一,已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综合带动作用。

当前,全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旺盛,我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呈快速增长态势,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我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还存在许多发展短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政策供给,激发夜间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活力,繁荣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特出台《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

二、《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分别从丰富供给、促进消费、放宽准入、优化环境、完善保障五个层面提出21条措施,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实用管用,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第一部分“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共4条措施。着眼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载体、项目、平台、品牌四个层面出发,提出未来五年和近期我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务实措施。重点解决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不优质带来的大众“无好产品消费”的问题。

第二部分“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共3条措施。通过“欢购湖北夜暨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湖北越夜越精彩”“灵秀湖北•四季村晚”三大夜间促消费活动,激发居民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情。重点解决大众“消费意愿不强”的问题。

第三部分“放宽市场准入”,共5条措施, 围绕省委、省政府“弘扬‘店小二’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从支持延时经营、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免除相关费用、扩大豁免登记许可范围、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列出“五个不准”,给市场主体松绑,探索实行包容审慎市场监管,不断优化夜间消费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解决促进消费营商环境问题。

第四部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共5条措施。从完善配套服务、保障交通出行、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安全保障、加强疫情防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的具体措施,营造安全放心、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重点解决大众“不敢放心消费”的问题。

第五部分“强化政策组织保障”,共4条措施。从组织领导、项目建设、财政支持、金融服务方面,为全省推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保驾护航。重点解决“消费措施落地”问题。

三、为丰富我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将采取哪些措施?

我们着眼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载体、项目、平台、品牌四个层面出发,以期提供更加丰富、优质、高效的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文化特色更加鲜明的夜间消费场景,进一步拓展消费新业态,创新消费新模式,激发消费新需求。一是培育30家左右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二是策划实施100个左右文化和旅游夜游项目,推出一批湖北“夜生活”打卡地;三是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线上消费,引导夜间消费直播、云游览、云展览、云演艺等新型消费形态发展;四是打造夜游湖北系列品牌。以“文化+”培育“夜游”“夜秀”“夜演”“夜宴”“夜健”等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形成体现湖北特色的系列产品和品牌。

四、在刺激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拉动内需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通过开展“三大活动”,进一步刺激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情,提升消费意愿,释放消费潜力。一是开展“欢购湖北夜暨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放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带动效应;二是开展“湖北越夜越精彩”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活动,以惠民让利拉动夜间消费。三是举办“灵秀湖北•四季村晚”活动,拓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促进乡村振兴。

五、《若干措施》在放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准入方面有哪些务实举措?

文件着眼于贯彻落实全省弘扬“店小二”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五不准”,即:支持延时经营,不准擅自限制市场主体经营时间; 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不准简单执法;免除商家相关费用,不准对相关经营主体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扩大夜间经营市场主体豁免登记许可范围,不准随意提高准入门槛;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准在清单之外增加检查事项。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为夜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六、在优化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和政策保障方面有哪些亮点?

一是做好夜间出行保障。措施提出了增加公共交通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强化各种交通方式的高效衔接。鼓励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夜间公交、地铁价格优惠政策,加强夜间消费集聚区交通秩序管理等。二是加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支持力度。措施提出,安排部分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一批有利于夜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以各级政府名义主办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财政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及促进消费相关资金,对创建成功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以及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给予奖励。三是免除商家相关费用。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免收占道费;对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对承租各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月租金减免不少于20%。

七、如何加强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组织保障?

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需要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各部门协调配合。一方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推进机制,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健、应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研究解决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协调服务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另一方面,各区县要加强本区域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规划布局和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夜间经济消费集聚区区长”制度,分时分区域包干到人,轮流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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