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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 散文作品全球征集令

2024-02-04 17:10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文旅对外宣传,提升“知音湖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散文作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内容

散文作品(杂文、随笔、小品、游记、回忆录均可)

三、征集范围

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紧扣“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主题,反映与湖北有关的人、事、物,凸显荆楚各地特有的历史风貌与人文关怀,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文辞流畅,适宜朗诵与传播。

(三)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作品必要处可附上注解,要用标准简化字,尽量避免生僻字。

(四)散文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一旦上传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享有结集、出版、音像、点评、书写、碑刻等权利,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进行传播。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评选出10篇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各奖励 2万元人民币。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可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湖北文旅”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

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交作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征集入口:https://wlt.hubei.gov.cn/fzlm/zyhb/index.shtml

八、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套作或抄袭、个人资料伪造、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作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四)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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