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湖北’——湖北省庆祝建国七十周年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全面反映湖北省在政治、经济、文化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巨大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湖北美术馆、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大美湖北’——湖北省庆祝建国七十周年摄影作品展”,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主 办: 湖北美术馆、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湖北省境内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的伟大成就的摄影作品。重点表现自然风光、历史人文、城市变迁,彰显大美湖北、地域特色。拍摄时间不限,以前参加过各种比赛的作品均可。
征稿时间:
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奖励:
入展作品100幅,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出片装框展出,入选奖励为每组(幅)作品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参展证书。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组照限4幅为一组,一组即一幅作品计算。限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5幅(组)。
3.参展照片不得改变原貌(在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若采用其它办法改变画面元素,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投稿者请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该大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为JPG图片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5-10MB以内。图片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以免混淆。
2.投稿请随作品注明拍摄地点、作品简介、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信息以TXT文本文档格式与作品图片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收稿邮箱:6186438@qq.com,联系人:李煜婷,电话:027-86796011。
附:
参展内容(供参考)
1.突出湖北人文、城市变迁、历史发展;
2.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拉近湖北与世界距离的相应活动、人物、省领导接见外宾;
3.充分体现湖北省改革开放以来新风貌及大气恢宏的城市发展变化的作品;
4.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在交通建设、小城镇建设及城市规划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5.湖北古城风貌,各地风光,代表景物;
6.湖北在建设文明社会、和谐社会、两型社会所作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
7.影响湖北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发展的大事件、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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