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遗记录工程
在2016年初审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拍摄团队对采集的资料进行补充和编辑,完成了2015年度9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验收工作。省中心成立了由8名非遗专家、2名纪录片专家、1名文献专家、9名技术人员构成的验收通查组,根据记录对象所涉及的项目类别和非遗专家的专业方向,确定每位记录对象的审核小组人员构成。
验收通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专家评审。各小组专家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验收内容和标准,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全部抢救性记录成果进行认真审核。
第二阶段意见反馈。省中心以会代训,召开了验收意见反馈会,通报了验收情况,特邀三位专家进行专题培训,省中心各项目负责人和工作团队又进行了一对一的具体修改意见反馈,要求各团队认真修改。
第三阶段修改验收。专家历时3天,进行第二轮验收,重点检查各团队是否按要求修改到位。
经统计,全部记录成果为视频成片140.7小时,精选图片452张,口述文字稿104.2万字及收集的大量文献资料。有五项记录成果被省级评审会评为优秀。
完成2016、2017年度20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招标工作,并完成部分田野采集工作。
非遗数字化保护系列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是文化部“十三五”重点工程“非遗记录工程”的基石。为完善标准,中国非遗保护中心于201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批试点工作,我省先后共有6个项目参与其中。
在此期间,省中心协助各试点单位厘清标准、细化方案、责任到人、执行到位,同时全程介入、检查督办,把握质量与进度。因工作成效优异,省中心连续三年在全国试点工作总结会上作经验交流,并两度作为试点单位代表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系列行业标准专家论证会,参与该系列标准终审工作。
2017年是试点工作收官之年,省中心认真审核,发现问题;严格整改,解决问题;除上报试点项目数据外,还撰写了《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和《非遗数字化保护标准与软件应用情况反馈汇报》提交国家中心,为标准的全面实施提供参考案例。
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对2343件(组)馆藏非遗实物进行拍摄、登记、著录,建立起完整规范的实物档案。
完成省中心纸质档案升级晋档和现有非遗电子档案编目工作。使用媒资系统将1526盒纸质档案和约4TB容量的非遗电子资料全部完成数字化双载体存储,达到档案信息专业化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