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两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并就做好文物保护利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提出要求。
依法划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对于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省政府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的保护利用创造了良好条件。
省政府还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统筹安排文物周边区域空间功能和土地用途,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和建设项目,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及周边历史风貌的完整。同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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