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馆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资规〔2026〕3 号)的要求,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现对湖北美术馆一批已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家具及设备类。资产共计305项,其中家具类资产有147项,主要包括档案密集架、资料柜、活动展墙、展台等;设备类资产有158项,主要包括电脑、电视、镶嵌式触摸屏、除湿机、音响等。上述资产满足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净值为零。由于处置资产为报废且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价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采用竞价方式。
(一)本次公开处置的资产以现状转让,不分拆。
(二)竞价人报价时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批资产的现状和瑕疵,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招标方进行追责和索赔。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后不得更改。报价不应低于资产评估价。
(三)此次竞价以符合要求的报价最高者中标,中标后当天签订资产处置协议,竞得者在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付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资产清运,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与处置资产相匹配的经营资质和能力;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危废经营处理服务资质证等回收相关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四、处置流程
(一)现场报名:公告发布至7月19日17:00前,意向回收人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等资料送至湖北美术馆参加竞价报名;
(二)我单位将审核筛选符合资质的报名单位,7月20日12:00前电话通知符合资质报名单位联系人并安排统一查看报废资产事宜。
(三)报价:7月21日12:00前有意收购的企业将加盖有企业公章的报价单送至湖北美术馆。
(四)成交:当天依据报价结果,出价最高的收购企业中标。
五、其他事项
(一)资产处置签订协议后资产的保管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北美术馆物业安保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6796011
特此公告。
湖北美术馆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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