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568036/2020-170059 | 分 类 | 旅游;文化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0-12-23 |
| 文 号 | 鄂文旅发〔2020〕3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市、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
2013年以来,我省已成功创建了3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黄冈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已完成全国答辩,咸安区等9个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已完成实地检查。实践证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对深入贯彻《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对更好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大力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上台阶,创一流水平,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第四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第四批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方案(2020年修订)》《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第四批)》《创建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方案(第四批)》等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彭裕
联系电话:027-68892336
电子邮箱:2509177899@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3号
邮 编:430071
特此通知。
附件:1.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方案(2020年修订)
2.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第四批)
3. 创建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方案(第四批)
4. 创建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书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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